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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委统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3:30:3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委统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县委统战部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

 

景东县委统部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委统战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其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士、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2017年统战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要抓好党外人士、民族宗教、海外联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和挂钩联系村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统战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统战部。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统战部财务总收入12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23万元(本级财力120.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4统战事务”支出93.34万元,其中: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93.3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210医疗卫生—21011医疗保障”支出15.7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3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费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1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人均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提高。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3.67%。
 

1.201一般公共服务—20134统战事务—2013401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93.3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16.29万元,增长(或下降)1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11.57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3.0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增加,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3.73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3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费支出增加。
 

3.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11.19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5.2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公积金调资。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统战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2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26万元,增长3.67%。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统战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3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2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统战部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统战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2016年的1.56万元保持不变,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日常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统战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8万元,较2016年的0.40万元减少0.02万元,厉行节俭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统战人士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战部的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