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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2:50:1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3月22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

 

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3月22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景东县烤烟生产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烟叶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烟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全县烟叶生产进行组织、指导、督促、协调与服务,初进烟叶生产结构调整;提出烟叶生产的考核和生产意见。3、协助烟草企业、收购年度计划并协调贯彻落实和实施。4、负责监督烟叶收购部门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收购标准。5、负责协调烟叶生产中的矛盾及烟草企业与地方、烟农之间利益关系。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
 

1、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全县烟叶生产,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2017年烟叶工作责任状及烟叶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烟叶生产考核和奖惩。
 

2、制定全县烟叶生产、收购年度计划,督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贯彻落实。
 

3、监督烟叶收购部门正确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
 

4、严格执行(双控)政策,完成烟叶收购24.8万担,种植面积达9.08万亩,烟农收入3.47亿元,实现烟叶税7640万元。
 

5、亩均售烟收入3800元以上,亩均售烟收入低于3200元的农户比例低于20%。
 

6、全面落实烟叶生产各项技术措施,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
 

7、烟叶烘烤损失控制在8%以内;完成专业化烘烤19万担。
 

8、按要求完成烟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任务。
 

9、督促种烟乡镇使用燃煤烘烤烟叶不低于总用煤量的60%(总用煤量按150公斤/担计算);完成生物质燃料烘烤烟叶推广任务。
 

10、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

一、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全县烟叶生产,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2017年烟叶工作责任状及烟叶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烟叶生产考核和奖惩。

 

二、制定全县烟叶生产、收购年度计划,督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贯彻落实。
 

三、监督烟叶收购部门正确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
 

四、严格执行(双控)政策,完成烟叶收购24.8万担,种植面积达9.08万亩,烟农收入3.47亿元,实现烟叶税7640万元。
 

五、亩均售烟收入3800元以上,亩均售烟收入低于3200元的农户比例低于20%。
 

六、全面落实烟叶生产各项技术措施,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
 

七、烟叶烘烤损失控制在8%以内;完成专业化烘烤19万担。
 

八、按要求完成烟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任务。
 

九、督促种烟乡镇使用燃煤烘烤烟叶不低于总用煤量的60%(总用煤量按150公斤/担计算);完成生物质燃料烘烤烟叶推广任务。
 

十、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财务总收入8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4.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4万元(本级财力84.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8类07款99项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6万元,210类11款02项属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7.49万元,210类11款03项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63万元,213类01款03项4属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办公费1.79万元,交通费1.56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培训费0.37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基本工资22.35万元,津贴补贴32.12万元,自治县津贴5.04万元,221类02款01项属住房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支出7.88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27.8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1是调整工资标准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支出;2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4.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7.87万元,增 长33%。
 

1.208(类)07(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2、210(类)11(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7.4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9.71万元,增长31%。

 

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6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烤烟生产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6万元,较2016年的2.76万元无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是市级、乡(镇)联系烤烟生产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政府釆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