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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2:17:4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21日,设14个内设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10个执法勤务机构),设13个公安派出所;设2个监管场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反恐怖工作,组织开展反恐怖工作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四)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奖惩、录用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金费保障机制建设和经费的管理;承担全县公安机关后勤装备的计划、申报等服务工作。
 

(六)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和监管安全工作。
 

(七)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查处;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负责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反恐怖犯罪案件、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八)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实施警卫任务。
 

(九)负责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依法管理外国人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境外人员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机要通信、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十二)负责组织侦破对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维护交通秩序。
 

(十四)指导公安消防部队业务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监督消防工作;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全县公安工作面临各类风险挑战、经受各种严峻考验、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交织重叠的热点隐患、安全生产的重大压力、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等实际困难,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改革、惠民生、促发展”工作目标和上级重大部署,敢于担当,忠诚履职,勇挑重担,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创新,突出反恐维稳、公安改革、“四项建设”、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谋思路、破难题、抓落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了经济发展,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4、2017年度重点工作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即将召开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景东“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目标定位,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风险防控、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公安改革和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实现我县“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86人。在职实有2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1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34辆,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财务总收入38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17.4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1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17.4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17.47万元(本级财力3817.4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支出,主要反映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101101、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民警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反映在职在编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7.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
 

项目支出情况。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17.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3.1万元,增 长39%。
 

1、204(类)20402(款)20402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994.3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77.5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208(类)20805(款)2080501(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232.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离退休人员划归社保发放工资,不再做入单位预算。
 

3、210(类)21005(款)2017年预算数为481.5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5.36万元,增加74.36%。主要原因是:2017调整各类保险增加预算。
 

4、221(类)22102(款)2210201(项)2017年预算数为341.6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1.84万元,增加71%。主要原因是:2017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加预算。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4.3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977.5万元,增长48.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及接待费开支,并减少了执法执勤车辆的购置费。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较2016年的299万元增加(减少)4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其中: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120万元、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类公安工作有效开展,拟产生的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较2016年的39万元增加(减少)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