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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1:55:4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县地方海事处部门概况一、基本

 

景东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地方海事处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地方海事处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基本职能是: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并监督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对船舶进行注册登记,签发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登记执照,确认船舶所有权和批准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权;监督检查船舶技术状况,航行情况,装载状态和应备各类证书的有效性,监督船舶的人员配备,对船舶实行签证管理。审查船员资格,签发航行船舶的船员身份证件。对技术人员进行考试,签发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薄、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对主要港口的进出航道和重要水域实行交通管制,统一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监督码头、浮筒的安全状况。调查调解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责任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组织水上安全巡逻和护航,对船舶实行监督管理,处罚违章的船舶、设施和人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地方海事处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按照“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正常运转需求,促进海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要符合依法理财原则、合法性原则、积极稳妥性原则、真实完整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合理预测规范编制预算,对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工作需要确定预算。基本支出主要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照核定人数和人员标准编制,公用支出根据单位性质、实有人数等基础信息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地方海事处财务总收入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64万元(本级财力80.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0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3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40131—海事管理”支出65.00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统发及基本公用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3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7%。与上年对比减少,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例行节约。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海事工作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0.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37万元,增 长38.40%。
 

1.2140131-海事管理2017年预算数为65.0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5.81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增加。
 

2.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6.0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82.1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6.37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37.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4.1%。 
 

景东县地方海事处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控制“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事管理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6年的2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控制“三公经费”。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海事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6年的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海事部门开展工作接待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地方海事处政府釆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