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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0 23:25:1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单位)部
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医疗保险局的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公务员、离休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负责全县、职工、居民、大病、公务员、离休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负责管理职工、居民、大病、公务员、离休、保险待遇的支付等。
 

2.机构情况
 

医疗保险局属独立核算机构。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医保中心机构编制数26人,实有在职职工2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健全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的重大意义,规范基金收支,坚持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总体要求,完善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投资运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医疗保险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6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6.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类)-07(款)”支出,主要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210(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医疗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9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日常支出纳入医疗保险局预算。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医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医疗保险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6.8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79.6减少112.71万元,增 长29.69%。
 

1.208(类)01(款)09(项)2017年预算数为145.10万元,比2016年85.04预算数增加60.06万元,增长41.39%。主要原因是原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及日常支出纳入医疗保险局预算。
 

2.208(类)05(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
 

3.208(类)07(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1.2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原新农合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4.210(类)01(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59.7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59.7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农合管理中心日常支出纳入医疗保险局预算。
 

5.210(类)11(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26.55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26.5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预算。
 

6、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8.54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8.5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进行预算。
 

7、210(类)05(款)01、02、03(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274.89增加274.8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进行预算。
 

8、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2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12.1增加13.5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及日常支出纳入医疗保险局预算。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医疗保险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81万元,增长40.18%。
 

县医疗保险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47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1月起,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及日常支出纳入医疗保险局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医疗保险管理局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县医疗保险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2016年的万元增加0.7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下半年车辆才转入我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医疗保险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较2016年的2.13万元增加(减少)0.47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合并,2017年1月起,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三公”经费纳入医保中心预算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医疗保险局(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