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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0 22:56:1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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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及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按干管权限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
 

13.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东县人社局下属三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执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二)主要工作
 

2016年,全县人社系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七个突出工作重点,取得七个方面可喜成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突出标本兼治,就业创业成效显著。一年来,系统上下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下真功夫,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150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6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84个,城镇登记失业率3.12%,严格控制在市考核目标4.3%以内。举办劳务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会、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2场,完成创业培训2116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021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4人。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0人,登记高校毕业生675人,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386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297人;接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学籍档案853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87本、《就业创业证》2700本。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40.98万元(含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9.5万元),再就业资金支出760.25万元。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91个单位(3011人)、115.4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900万元,扶持创业990户,带动就业347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883万元,扶持创业90户,带动就业49人;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2500万元,扶持企业13户,带动就业256人;完成“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户,扶持金额60万元,带动就业132人。
 

(二)突出体系健全,社会保障更加全面。根据国家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要求,结合景东实际,织密扎紧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是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征缴、清欠任务超额完成。2016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419人、9931人、28409人、17048人和1358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7611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266人。全年累计征缴社保基金17413.95万元,清欠149.08万元。二是其他社保工作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启动实施,共有参保单位164家、9279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应登记36845人,实际登记37008人。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发放工作高效推进,完成信息录入162436人。三是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统筹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医疗付费总额控制制度稳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优化,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稽核等常规工作健康有序。四是基金运行规范安全。始终抓住“业务经办”和“财务经办”两个关键,以“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经办流程风险点排查,强化组织机构、业务运行、财务运行、信息系统等内控制度建设,社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制度严明,操作规范。
 

(三)突出措施完善,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以人才培训工作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方面,人才培训工作稳步推进。培训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2人,推荐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人技术等级45人,行政机关公务员电子商务与计算机网络业务骨干22名,并按“以单位为主,自学为辅”的学习形式,认真开展公务员在职培训。另一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2016年,招录公务员37人,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人,招聘特岗教师96人,招募“三支一扶” 11人、西部志愿者11人,选聘大学生“村官”31名。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60人,其中,副处级职级 46人、正科级职级 6人、副科级职级8人。办理调动188人,完成机构改革人员分流9人,完成司勤人员安置98人。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资格过渡工作,推荐“省贴”专家3人,完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398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推荐评定45人。第三,按时限要求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78家,其中:行政单位40家;参公单位38家;完成专项审核认定人员共722人,其中:主任科员256人,副主任科员246人,其他220人。第四,积极做好军转干部工作。做好48名军转干部“春节”“八一”慰问工作,及时为37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解困补助金,军转干部维稳工作持续向好。
 

(四)突出制度落地,收入分配日趋合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稳慎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县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摸底调查全面结束。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保障落到实处,临时补贴、公务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8次调资工作均按时间节点调整完成。全年办理企业职工参保退休25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52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42人,调整2014-2016年县乡行政事业单位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588人。
 

(五)突出渠道拓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继续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完成劳动用工登记5524人,审核集体劳动合同23个单位、劳动者2256人,受理劳动者争议案件2件,受理结案率达100%;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受理欠薪案件35件,为56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31.83万元。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3起,涉及工人600余人;受理上报工伤认定55件,劳动能力鉴定33件;接待群众来访230余人次,受理办结信访、批转信访案件10起,受理工龄落实、更名等各种人事申请124件,书面办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
 

(六)突出基础夯实,服务群众持续优化。以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上下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精准扶贫落实落细。“两个专项行动”推进有力,全县全年累计开展创业就业培训3.1441万人次,转移就业2.9018万人;“社会养老有保障”目标任务有效落实,2016年,全县计划减贫8500人,符合参保条件6509人,已参保6509人;建档立卡贫困乡镇及脱贫出列贫困村计划减贫1088人,符合参保条件933人,已参保933人。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经办精准推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培训方式,2016年10月下旬完成县、乡、村三级平台操作人员培训以来,已在平台办理人社业务744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一年来,市局下达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事业发展计划38项指标中,25项指标排名全市前五位,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数、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应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9项指标排名第一位,取得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排名一等奖的优异成绩,创业培训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紧密结合、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县以下机关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步入正轨等几项工作凸显了景东人社的新亮点,积累了推动人社工作赶超跨越的新经验,得到了广大群众和上级领导的高度认可。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人社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根据《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编制2017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景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景东县社会保险局、景东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景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人社局全局财务总收入11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6.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6.84万元(本级财力1136.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1(款)”支出813.96万元“208(类)-07(款)”支出2.16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11(款)”2017年预算数为211.59万元,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221(类)-02(款)”2017年预算数为109.1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6.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2%;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与上年对比下降37.9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县医保局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因补拨入历年离休干部欠费大幅增加支出,2017年为正常年度预算,因此较上年下降180.01万元,其余均因增人增资支出增加,但总体支出较上年度下降。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人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等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项目支出发生。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人社局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36.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7.99万元,下降3.23%,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17年景东县医保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大幅下降,大大抵消了总体支出增长幅度。
 

1.“208(类)-01(款)-01(项)”支出230.36万元,“208(类)-01(款)-09(项)”支出544.43万元,“208(类)-01(款)-10(项)”支出31.32万元,“208(类)-01(款)-99(项)”支出7.85万元,“208(类)-07(款)-99(项)”支出2.16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5.55万元,增长21.71%。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工资调整。
 

2.210(类)-1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3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40.95万元,下降82.11%210(类)-11(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84.72,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8.42万元,减少40.81%;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36.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55万元,增加35.59%。主要原因是:一是三个经办机构医疗保险核算科目变更,由原先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改为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二是县医保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大幅下降。三是增人增资,各项支出均增加,但因医保局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下降抵消了。
 

3.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4.13万元,增长67.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人社局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8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43万元,增长16.99%。
 

景东县人社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约规定,降低公务接待费,同时因为公车老化,支出增加,因此总体下降不明显。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人社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人社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2万元,较2016年的7.72万元增加1.5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导致增加、燃油费、保养费、修理费等。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出差、下乡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人社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较2016年的29.8万元减少1.8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强规范接待管理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调研和下级业务部门人员开会、培训等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政府釆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95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