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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0 21:59:3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是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救灾股、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办公室基层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景东彝族自治县老龄委办公室。下辖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五个事业单位,其中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财务纳入民政局核算。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体系;核实、评估、掌握和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抗灾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县级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精减退职人员补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和监督,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编制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慈善事业促进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和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病退军人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建设;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军民关系。
 

(六)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接收安置;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部队军运和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点)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社区建设的扶持政策,规范社区行业管理,探索发展社区建设及城市管理的新模式;研究制定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
 

(八)拟订我县行政区划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管理、联检工作;制定本县地名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日常
事务。

 

(九)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活动。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工作要点是:
 

(一)减灾救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管理机制,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城乡低保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力度;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深入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地名普查,扎实做好界限管理工作;
 

(五)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志愿者服务发展;
 

(七)优抚安置: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增强军休安置保障能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创新发展双拥工作;
 

(八)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全面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收养登记工作;
 

(九)推进福利彩票、老龄、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要求,预算编制既保证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2017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上级相关部门对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1、重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和落实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整合项目支出预算,压缩一般开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本部门预算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民政局机关,城乡居民收入评价中心,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民政局财务总收入4,52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28.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28.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28.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8.92万元(本级财力4,528.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2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8.92万元。占总支出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0.24万元;就业补助支出5.50万元;抚恤支出902.84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80.00万元;社会福利支出334.79万元;临时救济支出44.5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1,349.07万元;其他生活救济支出10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12万元;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8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1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13%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 、气燃费、办公设备购置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9.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8.22万元,占基本支出86.52%。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528.92万元,比2016年预算2614.91万元增加1914.01万元,增 长73%。
 

1.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25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9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
 

2.208(类)02(款)05(项)老龄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666.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34.8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老年保健金支出项目2017年由2081002老年福利调整为2017年2080205老年事务支出;
 

3.208(类)07(款)99(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84增加2.6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工资支付水平提高;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17年预算数为821.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1.7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提高及人员增加;
 

5.208(类)02(款)02(项)伤残抚恤2017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6.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年预算数为12.38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补助人员类别细化调整;
 

7.208(类)08(款)04(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助2016年2017年烈士陵园维修维护资金;
 

8.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金2017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9.208(类)08(款)06(项)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0.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项目;
 

10.208(类)09(款)01(项)退役安置2017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支付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11.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2017年预算数为105.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67.67减少62.59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人员类别调整;
 

12.208(类)10(款)05(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数为173.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95.05增加78.79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和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经费列入此款项预算;
 

13.208(类)20(款)01(项)临时救济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
 

14.208(类)21(款)02(项)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349.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12.5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均支付水平提高;
 

15.208(类)25(款)01(项)其他城市生活救济2017年预算数为21.43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
 

16.208(类)25(款)02(项)其他农村生活救济2017年预算数为84.23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
 

17.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533.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3.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起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8.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33.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9.17增加14.57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19.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30.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5.58增加14.6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20.210(类)05(款)03(项)公务员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21.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5.98增加5.1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21.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63.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9.36增加24.1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22.208(类)10(款)04(项)殡葬2017年预算数为5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5.85增加20.0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23.208(类)20(款)02(项)殡葬2017年预算数为3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4.1增加10.4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补助水平提高。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66万元,较2016年预算420.04万元增加151.62万元,增长36%。
 

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1.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6.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4.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民政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民政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乡低保,项目推进等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民政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6万元,较2016年的15万元减少0.4万元,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项目推进各级考核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民政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