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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0 21:37:3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入广泛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式方法、发展的眼光去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教育等
 

2、2017年度主要工作
 

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指,一切以孤残儿童为中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断提升养育质量,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开拓进取,奋力工作,努力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2、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0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58万元(本级财力204.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款)”支出,主要反映就业补助、社会福利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的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无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变化。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04.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31.67万元,增 长(或下降)18%。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款)其它就业补助补助支出、儿童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预算数为180.14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24.4万元,增长(或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3.7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3.5万元,增长(或下降)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3.76万元,增长(或下降)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53万元,增长31%。
 

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因公出国(境)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2016年的1.2万元增加(减少)0.36万元,主要是由于儿童生活用车工作导致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儿童生活用及职工出差(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6万元增加(减少)0.6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接待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送儿童入院人员(范围)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景东儿童福利院(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