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林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林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监督管理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9、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协调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人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
1.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年内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
2.完成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实现干果产值3亿元。
3.森林火灾不超过2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85公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4.积极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防治工作,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5.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及木材生产计划。
6.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协调、服务、转报工作。
7.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受案查处率达95%以上。
8.严格贯彻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政策,组织签订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尽快把补助资金和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林权所有者。
9.完成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兑现工作。
10.做好36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林业局(本级)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链条,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景东县林业局行政机关、景东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景东县林业局孔雀山园林管理站、景东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站、景东县林业局特色经济林办公室、景东县林业局林业服务中心、云南省长臂猿景东保护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本级)财务总收入7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2.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2.11万元(本级财力732.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7(款),主要反映就业补助支出;210(类)-11(款),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210(类)-02(款),主要反映林业支出;221(类)-02(款),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2.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与上年对比减少120.3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2017年不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办公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32.1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20.35万元,下降14.12%。
1、201(类)99(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未纳入预算。
2、208类)05(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3.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2017年不纳入预算。
3、208(类)05(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1.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2017年不纳入预算。
4、208(类)07(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加36%。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相应的就业补助支出有所提高。
5、210(类)1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9.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08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相应的行政单位医疗有所提高。
6、210(类)11(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36.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59万元,增加93.6%。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相应的事业单位医疗有所提高。
7、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2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相应的事业公务员医疗有所提高。
8、213(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312.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增加56.4%。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行政人员工资预算数有所提高。
9、213(类)02(款)04(项)2017年预算为262.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5.2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调出6人。
10、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为64.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79万元,增加35.2%。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工资比预算数大幅调增,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有所提高。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46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57.66万元,减少78%。减少原因是2016年预算中含下属三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防火奖及防火经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核桃品牌战略规划经费和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经费。
景东县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2016年的8.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防火、病虫害防治、营造林、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和资源林政管理、公益林管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5万元,较2016年的18.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或技术指导大量林业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林业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