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的地方组织,是国家法律确认、政府批准的将残疾人自身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
1.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
2.残疾人康复工作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3.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工作
4.残疾人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5.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残联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残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2人、遗属0人。
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度总收入250.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16万元。
2015年预算总支出 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度支出合计29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5万元,占总支出的30.22%,项目支出203.34万元占总支出的69.78%,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88.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县残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34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残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1%。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
4. 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景东县残联201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景东县残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5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出差人员,各乡镇来办事的工作人员等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景东县残联拟安排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运行,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商品和服务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景东县残联人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