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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国税局再获“云南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8-05 08:50:0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国家税务局自2003年1月被中共云南省国家税务党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命名为文明单位后,十年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 景东县国家税务局自2003年1月被中共云南省国家税务党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命名为“文明单位”后,十年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把国税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和业务素质提高放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组织税收收入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文明创建的相关措施、工作安排融入到各项国税工作之中。突出以国税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倡导和谐、健康家庭教育、弘扬雷锋精神活动长期化,经常化,以雷锋精神感召人、引领人、教育人,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谦恭有礼、文明友善。号召广大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所长和所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加强与民情责任区、所在社区精神文明的共创共建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推动景东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2013年1月,第四次被中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命名为“云南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