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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文龙乡荣获“县级农村文明集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3-08-05 08:45:44 来源:普洱景东网 点击: 收藏
听取汇报挂牌1月22日,县文明办、县工商局相关领导深入文龙乡,对我县荣获县级农村文明集市称号的文龙乡集贸市场进行了命名挂牌,对该乡创...

听取汇报

挂牌

    1月22日,县文明办、县工商局相关领导深入文龙乡,对我县荣获“县级农村文明集市”称号的文龙乡集贸市场进行了命名挂牌,对该乡创建农村文明集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文龙乡文明集贸市场是经过景东工商局锦屏分局推荐、县文明集市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是景东县2012年度被唯一评为 “县级农村文明集市”称号的农村集贸市场。在听取了市场创建方主任普昌奎三年来创建农村文明集市情况介绍后,参加挂牌命名的县、乡领导认为文龙乡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基本符合创建标准,并有农村文明集贸市场创建示范特点:

    一是按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集市布局,科学划分不同商品交易区,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清楚、堆放整齐。

    二是该乡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多年来坚持投入资金,目前已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5500㎡,建筑大棚1050㎡、有333个摊位(其中标准摊位200个)的农村集贸市场。解决了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5人的工资。

    三是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文明建市,注重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管查处,杜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行为,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

     四是注重整洁环境,保持集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美观。在保证供水、排水、排污设施良好的情况下,教育引导经营者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证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摆现象;店铺摊位周围无垃圾、污水、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五是规范管理,营造和谐,主要体现在设置了醒目明确的公示栏和提示牌,确保设施完备、标识明确、摊位固定,尽可能方便农民群众。真正做到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

    参加挂牌仪式的县文明办主任卢绍科讲:创建农村文明集贸市场,是当前农村文明乡风建设的主抓工作内容之一。文龙乡的文明集市建设,做到了划行规市到位,乡容乡貌整洁有序,经营环境舒适整洁,文明集市创建效果明显。希望集市管理、使用好,更要管活,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应华认为:文龙乡农村文明集市的建成,是文龙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抓民生、促发展的结果,希望市场创建方继续按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标准,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应用好,真正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参加挂牌仪式的还有县文明办副主任姚灿梅,文龙乡政府副乡长魏大祥、乡宣传委员吴涛,以及县工商局市场股长杨世雄等。(郑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