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族人民、各界爱心人士、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4月25日14时11分,尼泊尔境内发生里氏8.1级地震,同日17时17分,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发生5.9级地震。地震给灾区造成了人员和财产巨大损失。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省、市红十字会的通知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向全县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倡议,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伸出你温暖的援手,奉献你的爱心,为灾区群众积极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我们郑重承诺:所有募捐善款,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的规定,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及时将爱心善款汇往地震灾区,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并将接收捐助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捐款说明:
一、到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现场捐款
单位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玉屏路101号(原老法院4楼)
二、通过银行账户捐款
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请于5月22日前,全部汇入景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注明捐款意向:即:是用于尼泊尔还是西藏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确保专款专用。),并将回执复印件报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户名: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单位直接用缴款书缴存即可,执收单位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账号:4600003566503012
开户银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
联系人:周华 电话:0879—6228387(传真)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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