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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外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9:24:0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外迁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外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决定对景东县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进行外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迁目的
本次外迁旨在遵循国家法规,确保烈士陵园仅用于纪念为国家、社会和人民牺牲的烈士,维护烈士陵园的历史真实性和教育意义。
二、外迁对象
位于景东县烈士陵园内,经核实确认不属于烈士的雷振春墓、杨有贵墓,均属本次外迁对象。
三、迁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前自行迁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无亲属联系、无人认领的坟墓,视其为同意搬迁或按无主墓处理,景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将其迁出到合适地点安葬。
四、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景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杨正富 13987959826,张斌 13769928356, 罗浩 13769082438。
请有关知情人士相互转告,感谢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