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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4-11-07 15:01:3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
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拟于2024年11月下旬在县城举行《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有关事项》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一)云南省景东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二)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制定说明(草案)。
(三)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测量规则及标准
(四)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
(五)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网格示意图
(六)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七)云南省景东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2名)
(一)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代表15 名(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3名,社会普通公众代表5名,县人大代表或县政协委员1名,法律工作者代表3名,其他代表3名),听证监察人2名,工作人员2名、旁听人6名。
(二)新闻记者2名。
三、听证会代表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听证会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当席不发言的可以实名填写我局提供的《听证会代表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视为当席发言内容。
(二)利害关系人和普通公众代表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申请时推荐1—2人报名),如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组织单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或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书面通知后获得代表资格;如申请人不足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我局邀请产生。
(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和其他代表由我局邀请产生。
四、旁听人的主要权利和资格确定
(一)旁听人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如对听证的事项需发表意见和建议,可以填写我局位提供的《听证会旁听人书面意见表》,于会议结束时交听证记录人。
(二)旁听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公众自愿报名,名额报满为止,经书面通知后获得旁听人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有意向成为本次听证会代表或者听证人的,请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24年11月1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我局专卖监督管理股(地址:景东县陶府路2号一楼)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张胜超     联系电话:18987921643,0879-6228727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