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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5 18:06:1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4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民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4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民政局进行了政治巡察。2022年5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存在实际问题,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办公实际,优化调整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备,选强配齐办公室工作人员,抽取思想政治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党员同志具体负责民政局各项工作会议记录。局党组会议通知,会议事项请示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会议材料参照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定要求规范完善,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全面清晰,会议纪要严谨准确,相关会议材料规范完整并及时存档。目前,全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均严格按照要求限期完善相关痕迹资料。二是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强化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整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又有效配合,全面规范办公室人员管理。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紧扣党建工作重点,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党建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听取全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保密工作、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下设4个党支部,年内定期不定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三是紧扣《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实际,6月6日,局党组召开第六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全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要求,对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及研判,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并上墙公示《景东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一览表》,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在各办公室标识工作人员去向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动向,全面加强人员管理。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有所抬头”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真正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局内各类材料实行“谁撰写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材料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上报制度。涉及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需上报的各项材料,由各涉及股室部门撰写,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具体审,针对重点材料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审后按程序上报至相关单位。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强化业务人员培训,不断增强业务人员业务能力。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制定《景东县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报账审批程序,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现已对2019年春节支付中心敬老院老人、伤残军人和困难户慰问费无经办人签字、未经财务和相关领导审签问题进行具体整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工会各项工作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完善相关审批材料,全面加强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工作。利用周一集中学习,由局财务室具体负责人组织学习《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字〔2014〕5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景东县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做到组织学习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局党总支办公室督促指导直属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上报具体组织学习情况,通过学习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四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出差前,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标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后,根据要求,按规定已完成整改。五是5月29日,通过召开局党组第五次党组(扩大)会议,针对2008年起由普洱骏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民喜路局机关大门右侧3格门面事项进行专题研究,由局党总支办公室牵头,及时与普洱骏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民喜路局机关大门右侧3格门面2018年至今房屋租赁超期事宜进行洽谈,已于8月19日补收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房租费3600元,针对具体房屋租赁事宜,结合当前实际,通过与该公司进行洽谈,按照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三)关于“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不力”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以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市民政局进行专题汇报,并于5月29日到省民政厅进行具体汇报,积极争取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在缺口资金补助方面的支持。二是盘活项目,在确保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盘活项目拓宽解决资金缺口渠道。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的基础上加强个人自学,进一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规范有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对标存在问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真正将问题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将自己摆进去,客观深入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指导组和纪检组领导参会,坚持红脸出汗的自我革命精神,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班子和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会议得到指导组认可。四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议制度,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程序及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
(二)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于5月29日,召开局党组第五次党组(扩大)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效能,按月经常性支付的民生资金按照资金使用实际,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进行按月支付。非经常性支付的民政资金,严格执行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单笔资金为2万元(含2万元)以上支付事项,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做到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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