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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5 18:04: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4月1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
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4月1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党组开展政治巡察,2022年5月19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对各级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已在实职科级领导工作分工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领导;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
监测能力建设仍然滞后方面,一是协调落实监测站综合业务用房;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已编制发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正在全力推进监测站资质认定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真正落在实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学习选题计划,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开展学习情况记录。
(三)关于“党组履行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监测方案,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工作开展方式;二是加强对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知》政策学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购买第三方服务。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审批单上签批制度;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完善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账程序,附件不完备的不予签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学习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认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公务接待标准接待。
(三)关于“对行业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四种形态提醒谈话。
(四)关于“‘四风’问题有所抬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明文风,细致审查印发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正视学风,定期进行内部督促,形成自觉主动学习的好习惯;三是改变作风,组织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常态推进“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工作,持续推进景东分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严格按照要求上报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三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好各项党组议事规则,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组会。
(二)关于“选人用人出现人岗不适”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已公开招考和遴选招入工作人员2名,已完成监测站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任职。
(三)关于“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已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已开展专题学习,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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