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景东县发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31 10:37:3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景东县发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景东县发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0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景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21日,专项巡察组向景东县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景东县发改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自我革命的责任担当做好整改工作,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认真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党组书记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共同落实的整改合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按照问题及时制定《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照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及协调会议推进工作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好、落实不力的股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通过责任追究、问责通报,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措施有力有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涉粮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至2021年9月,景东县发改局党组未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涉粮会议精神,未专题研究部署过涉粮安全工作,仅召开过两次由分管粮食工作的班子成员主持的涉粮工作会议,且党组主要负责人均未参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发改局党组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自专项巡察以来,利用党组会、支委会、周一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共开展粮食安全学习8次,内容包括总书记牵挂的粮食安全—“饭碗主要装中国粮”、总书记牵挂的粮食安全—“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精神、确保粮食安全—习近平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种源安全、市委李庆元书记在实地调研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三是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共同分析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研究部署不到位。景东县发改局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议程,2019年至2021年仅有两次党组会议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且简单以标题式记录带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为契机,学懂弄通悟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党带领人民所创造的丰功伟绩,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唱响主旋律,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提振精气神,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要求。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景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了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已组织开展学习1次。
(二)关于“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责有差距。景东县2019年违法占用耕地461.8亩,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1156.46亩,乱占耕地建房826.51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认真履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并配合自然资源、农科等部门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服务农科局、自然资源局等行业部门,做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保护轮作试点的服务工作。二是持续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及耕地增减挂建设项目,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三是配合自然资源、农科等部门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对于“2019年违法占用耕地461.8亩”问题,共涉及17个图斑,其中1个已拆除,10个已完善用地手续,6个为墨临高速公路用地,目前已取得用地批复,文号:自然资函〔2021〕354号,已整改完成;对于“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1156.46亩”问题,其中墨临高速公路使用的720.42亩,目前已取得用地批复,剩余部分正在进行整改;对于“乱占耕地建房826.51亩”问题,正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整改。
2.针对“涉粮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2018年9月至今,景东县国资委清产核资工作滞后,县粮食购销公司资产底数不清,部分资产闲置,管理不善。公司账面资产原值324.62万元,净值188.45万元,资产未划转至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漫湾镇、景福镇、花山镇3个乡镇的部分资产未计价入账,账面资产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县粮食购销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底数。二是县粮食购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完成改制,并正式移交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三是积极配合县国资委、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县粮食购销公司完成对漫湾镇、景福镇、花山镇3个乡镇未入账部分资产进行核实、评估、计价入账,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粮食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景东县粮食储备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景东县粮食购销公司清凉粮仓库于2019年7月24日竣工,储备仓库P1-1-2、 P2-1-2存在曾出现屋顶渗水、漏雨的情况。二是清凉粮仓库仓内湿度多次出现超标,最高达到70%,粮温长期超过15℃。现场检测仓内湿度70%,粮温22.9℃。三是县应急成品粮代储点德尔粮油经营部房屋为木质结构老仓库,周围都是百货批发店,多为易燃物品,粮食存放密集,堆放过高,过道狭窄,存在消防、坍塌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凉P1-1-2、 P2-1-2储备仓库经过修缮,已彻底解决了屋顶渗水、漏雨问题。二是积极争取优质粮食工程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并于2022年3月11日上报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资金支持,对成品粮仓库及2栋原粮仓库进行低温改造。三是及时终止原成品粮大米的储备模式,制定了《景东县成品粮(大米)应急储备工作方案》,优化了成品粮大米的储备规模,按照方案完成了16万公斤成品粮(大米)的储备,并将成品粮大米统一在清凉储备点储存,由县粮食购销公司负责管理,确保储备粮大米的安全。四是加强对应急供应网点的监督管理,与16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于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针对“党建工作不到位,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2013年至今,景东县发改局党支部未发展过1名党员,县粮食购销公司没有党员,存在党建空白点。二是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2020年9月18日,局党组会讨论推荐科级干部人选,未记录参会人员、发言情况等研究讨论决策过程。三是非党领导主持党组会议。2019年11月15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文明单位奖金发放和扶贫村补助相关事宜,由非党领导主持党组会议,无党组成员表态发言记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着力把发展党员工作提到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觉悟高、有奉献精神的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组织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目前局党支部已有1人提交入党申请。二是积极鼓励县粮食购销公司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靠拢,目前,购销公司已有1名员工提交了入党申请。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四)关于“景东县粮食购销公司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的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代储、虚假轮换储备粮,以权谋私,违规核销应收账款。一是公司相关人员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规代储、虚假轮换县级储备成品粮,套取相关政策性补贴。二是公司与没有任何粮食企业登记的个人签订县级储备粮购销合同购买稻谷。三是公司违规核销应收账款造成6.85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粮食储备各环节的政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督促公司立行立改,及时终止了与个体户的代储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保管费、轮换费共计83.1万元,于2022年1月19日前全部上交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二是制定了《景东县成品粮(大米)应急储备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完成16万公斤成品粮(大米)的储存任务,储存地点在景东县清凉粮库。三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向个体经营户邓XX售粮所得相关税费的补征工作,邓XX于2021年12月29日主动申报补缴税款,包含增值税89126.21元、增值税滞纳金60204.75元、城市维护建设费4456.31元、城市维护建设费滞纳金1782.52元、教育费附加2673.79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782.52元、印花税918元、印花税滞纳金620.11元、个人所得税14854.37元、个人所得税滞纳金10034.13元,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87680.43元。加强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认识并严格执行。四是修改完善《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正按程序报批。五是监督县粮食购销公司严格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文件进行轮换,储备粮轮入轮出在规范平台、按规范程序进行,坚决堵塞储备粮轮换环节的漏洞。六是公司于2022年1月31日对违规核销的6.85万元应收账款重新调整入账。
2.针对“违规频繁使用大额现金。2014年6月30日,公司用现金支付运费、下车费、工资保险费共15.6万元。2019年4月30日,公司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取2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各种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公司进行立行立改,指导购销公司完善了《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为购销公司配备了1名专职会计人员,规范资金支付管理。
3.针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013年至今,公司共有69.1万元应收款长期挂账,涉及个人和单位共39家,其中3万元以上的7家共32.82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69.1万元长期挂账应收款进行核实。经核实,69.1万元挂账应收款为各乡镇粮管所的应收款。在2003年粮食企业改革之前,各乡镇粮管所由粮食局直管,因粮食企业政策调整,鼓励有发展意向的职工走向市场发展个体经济,并予部分铺底资金支持,拿到铺底资金的部分职工由于经营亏损未完全还款形成了应收款;各粮管所历年粮食保管期间的部分损失损耗计入保管员承担,形成了应收款。直至2005年粮食购销公司改革结束后重组,以上两项应收款共39笔划入新的粮食购销公司。二是购销公司与部分欠款人(少部分欠款人已死亡)开展了追偿工作。三是对于无法追缴的部分,积极争取政策按程序报送处理。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费。2013年,司云、纪雄等4人到大理、德宏、瑞丽、昆明出差共24天,多报销差旅费0.17万元;2019年,到普洱学习培训、到清凉粮库出差,重复报销餐费0.19万元;2021年,公司职工纪雄、曾倩妮到玉溪出差,重复报销伙食补助600元;公司女职工曾倩妮、杨学美、罗杰以参加粮食仓库放药为由虚报差旅费共0.8万元。二是违规报销接待费。2020年7月31日,公司支付业务接待费0.36万元,无接待函、刷卡小票、菜单。三是用管理费购买烟酒、饮料。公司用管理费购买烟酒5次共计0.28万元,核桃乳5件450元。四是私车公养。2013年,公司用管理费两次支付纪雄云JJX108车辆过路费、油款共0.26万元。五是涉嫌绕道旅游。2013年10月,公司职工纪雄使用公务用车云J37681到红河、文山、广西、贵州等地出差,用公司管理费支付0.75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县粮食购销公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并逐笔核清反馈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于多报销的0.17万元差旅费,已核实金额为1680元;对于重复报销的0.19万元餐费,已核实金额为1878元;对于重复报销的600元伙食补助,已核实金额为600元;对于虚报的0.8万元差旅费,已核实金额为7920元;对于违规报销的0.36万元接待费,已核实金额为3566元;对于用管理费购买烟酒的0.28万元和购买核桃乳的450元,已核实金额为3255元;对于支付给纪雄的0.26万元车辆过路费、油款,已核实金额为2645元;对于用公司管理费支付0.75万元费用,已核实金额为7528元。所有资金共29072元,已于2022年4月22日上交至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二是指导购销公司完善了《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机制,堵塞廉洁风险漏洞。
5.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费用报销不规范。2017年2月28日,公司支付年终总结会议餐费0.33万元,未附会议通知文件、菜单;二是本人经办本人签字报销费用。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公司经理纪雄以本人经办本人签字方式报销费用共0.9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逐笔核清并完善了相关附件材料。二是指导购销公司完善了《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景东彝族自治县粮食购销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机制。三是督促购销公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加强交叉审核,完善报销审批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为粮食购销公司配备了1名专职会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
(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9年至2021年11月,景东县发改局党组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会议7次,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参加过2次,实地到县粮食购销公司调研、到清凉仓库检查各1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及调研检查。2021年9月以来,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13次,到清凉粮库调研检查2次。
(六)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19年4月12日,景东县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移交了“景东文井清凉粮食仓库建设滞后”的问题线索,清凉粮食仓库建设项目主体项目于2016年10月14日开工,合同要求于2017年2月22日竣工,实际2019年7月29日竣工,2019年9月24日验收,工程出现超期。至2021年8月,施工方才编制完成决算书提交审计单位,截止11月11日,仍未出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审计部门已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景东清凉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6226580
地    址:景东县景川路109号
电子邮箱:jdxfgjbgs@163.com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