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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1 15:11: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四、预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它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施人才兴检、推进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勤履职担使命,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3.9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5.6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7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非同级财政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3.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87万元,主要原因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9.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8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10.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活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8.84万元,主要用于书记员经费及办案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1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7万元,增长28.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3次,共计接待55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80万元,较上年增加11.17万元,增长40.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0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警车报废,新购警车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覆盖率、足额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年末特约检察员、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二)服装经费
本着事实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70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14万元,固定资产1607.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78.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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