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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7:4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研究不深不透,与供销综合改革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够强,没有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专人负责理论学习,固定每周星期一上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长期坚持。二是丰富学习载体,抓实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APP学习、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好单位微信学习平台,抓实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2.针对工学矛盾突出,学习方式单一,针对性不强,案例学习不够,学习成效不明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方式,增强靶向学习,加强学习针对性,增加“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学习频次;增强案例学习,增强学习趣味性,提高学习成效,多安排与供销社业务密切相关的内容学习,如全国供销社改革案例、先进模范典型、警示教育等。二制定下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景供销党组〔2021〕9号),丰富学习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供销社改革案例、先进模范典型、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建设、保密等纳入学习重点。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中安排的多,落实的少,对部分工作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核心意识。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坚决执行《景东县供销社党组规则》,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提高掌全局、抓大事的能力,加强对供销社系统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发力,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1月29日召开了从严治社工作会议,安排从严治社工作。二是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改制遗留问题,专题研究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依法处理信访案件2件;针对反馈的老办公楼电线乱拉乱接的问题,已经协调电力、移动、电信、广电网络等部门逐年解决;针对办公区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待项目实施完毕后,将引入物业规范管理。    
2.针对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关心不够,走访调研关心过问少,对社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调研社有企业制度》、《社有企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年到挂钩联系企业调研,了解基层社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2015-2016年财务互审互查出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督促涉及单位进行整改。
3.针对改制后有的资产长期理不顺的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大朝山东镇永秀供销社百货大楼长期被占用问题,县供销社组成工作组通过做工作已收回部分住房和商铺,对于尚未收回的资产,已经启动司法程序;景东瑞丰商贸有限公司租用银景名筑商铺欠租金26万元,已收回15万元,剩余欠款正在催收中。
4.针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施工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进行了细化并严格执行,杜绝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5.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思想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县供销社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景办发〔2019〕32号)的要求,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务接待制度》,对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进行规范,对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严格把关审批。巡察发现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完成了整改。
2.针对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违规报销;对报账业务进行培训,防止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巡察发现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3.针对资产管理公司购置办公用品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对资产管理公司购置的办公用品已完善手续,已完善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针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经费开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巡察发现的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5.针对奖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对超额度发放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金已交回国库,今后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6.针对公务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发现的公务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完成问题整改,下一步,县供销社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避免各类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发生。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缺乏系统谋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委员会推进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部委员抓党建责任清单》,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确定每季度第一周专题研究重点工作,系统谋划各项任务落实;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专题会部署落实党建工作,提高了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认真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县供销社其他党组成员也在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协助党组书记抓好了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了“一岗双责”,解决了我社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2.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对长期外出的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对长期在县外工作的8名党员转出了党组织关系,刘波同志已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对各支部党员加强日常管理。
3.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召开了从严治社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社、公司经理、财务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强化教育管理;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1轮;单位主要领导对机关干部职工、公司经理开展提醒谈话1轮;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执行力度。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形式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强,内容空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分别与党组成员谈心沟通思想,针对中心议题,选学有关文件材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要求批评要一针见血不留情面,不能轻描淡写,不以工作建议代替党性批评,并且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戒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谈话空洞问题。
2.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肃,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坚持定期召开“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活动。二每次“三会一课”召开之前都精心准备,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结症所在,确定会议主题,并将会议内容事先通知与会成员,让与会成员做好准备。三结合本社实际,落实“三会一课”形式。将专题党课辅导与轮流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做到了以工作促学习,以学习促工作。四县供销社党组进行认真整改,已经明确专人负责整理收集会议文件、签到册、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了“三会一课”的会议材料收集整理;并且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已形成制度化,全县供销系统党员的党性得到了增强。
下一步供销社党组将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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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