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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15:36:0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7日至5月10日,县委第九轮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7日至5月10日,县委第九轮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两个月来,县司法局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6次。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维护好班子团结。班子成员调整后科学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相互补位,严格做到到位而不越位、补台而不拆台,严格落实会议决定,坚决杜绝个人干预集体决策、私人意见左右集体决定的情况发生。尊重班子成员之间的分管领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班子合力得以进一步增强。三是切实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组织上对单位班子进行了调整后,新组建的局班子重新搭建了工会组织,已组织部分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了交心谈心,深入分析单位工作氛围及干部团结干事现状,共同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打算。目前,局机关干群关系总体融洽,干事创业氛围良好。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股室职责。把股室负责人在干部职工会交流近期工作成果、存在不足、下步打算作为会议内容,每次干部职工会安排1名股室负责人交流发言,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注重事前防范,筑牢廉政防线,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了景东县司法局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表制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明确各自岗位廉政风险,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两个月来,局机关按照层级提醒谈话制度,共组织谈话1次,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及时提醒、督促。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抓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的学习,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四是切实发挥政工室职能作用。因单位政工室主任驻村,明确政工室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政工室正常运转,为单位干部职工做好服务。
(四)关于“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助推扶贫攻坚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四不摘”的要求,保持政策稳定,继续抓好帮扶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司法局中心工作之一,和单位主责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时时关注挂钩村工作动态及驻村人员思想动态,特殊时段、工作任务繁重时段局机关及时对挂钩村给予人力物力支援。二是加大对挂钩村的支持及驻村干部的关心力度。针对两个挂包责任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人力、物力支持上的偏差,主要领导对关心不够的问题,单位在巡察反馈意见前一直作整改。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对局领导班子包片作了调整,对以前单位给两个挂钩村承诺过的一些经费遗留问题作了全面梳理并进行了解决。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领导作风不实,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干部24小时监督制,把班子成员生活问题纳入单位监管范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基地的职能作用,整合人力、财力资源进一步科学管理、有效运作,提高文华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教育基地利用率,认真组织每月的“双八”社区服务活动(每名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8小时集中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社区服务)。制定管理对象培训计划,有序开展水果苗木嫁接、烤烟栽培、芒果种植、水产养殖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子成员集体到基地调研、解决问题5批次,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提高了基地的使用率,节约了管理成本。
(二)关于“落实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把发票审批关,支付关,严格财经手续,杜绝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接待管理,规范报销单据和接待函。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找差距、立措施、抓落实,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态势,确保局机关日常工作的规范运转。
(三)关于“调查研究走形式,深入基层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制度。两个月来,局机关召集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到局召开会议3次,局机关负责人到乡镇司法所讲授法治课1次,调研队伍建设、指导业务5次,在家班子成员累计到司法所指导业务、开展专项工作4次。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不均衡、人少事多、家庭存在困难等问题,班子成员通过个别谈话、及时看望慰问、协调组织帮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协调解决,最大限度给予协调解决困难。
三、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广大党员的“具体责任人”责任,不同岗位的责任人切实按照“一岗双责”、设岗定责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单位党建工作现状,进一步充实了党建工作业务人员。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四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够好,“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意义,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制度。三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党组会,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在实处。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近期,针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老化、干部青黄不接、司法所长配备不齐等问题,局党组积极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进行了协调,按程序对干部队伍进行了总体调研,向组织作了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的初步申请。五是建立自觉接受各级监督的长效机制。从整改方案撰写到整改全过程,局党组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的同志参加,主动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申请纪检组的指导和帮助,接受组织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单位设置民主监督举报箱,接受各级干部群众对司法局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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