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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1:55:3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0号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0号
                                               
 
 

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暴发蔓延,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随着春节临近,人员交往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交织加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一)严格管控入境人员。入境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严禁涉及跨国婚姻人员到境外走亲访友和接待、容留、藏匿境外亲友,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凡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景返景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报告;按现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3次核酸检测,或者居家隔离观察14天和2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在外地完成隔离观察的返景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严格返乡人员管理。倡导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工作地过春节,确需返乡的,出发前要主动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并及时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护。不建议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非必要不到境外务工。
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严格公共场所防控。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酒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消杀等防控规定,严格控制人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二)严格校园防控。全县各类学校(包括线下培训机构)除属地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要求外,不能另行制定设限规定。严格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科学、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寒假期间,非必要,师生不出县。各类学校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养老机构防控。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倡导视频探视,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外出,工作人员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专车快速送诊。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各医院(含民营医院)、诊所、药店,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倡导预约诊疗,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医、患同防”,加强病房管理,严防医院内疫情传播。严格执行准入要求,规范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
(五)严格宗教活动场所防控。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场所内人员要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倡导线上开展活动。严禁举办祈福、迎新年等聚集性宗教活动和集体聚餐,必须开展的重大聚集性宗教活动需提前严格审批报备。
三、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律取消内部系统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从严审批,“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红白喜事按“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原则进行,并按规定向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卡。严禁邀请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单位干部职工还需按照干管权限向纪检部门报备。
(三)农村一律不得举办商业演出、民间庙会、杀猪宴等活动,取消祠堂(宗祠、祖屋)落成、宗族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聚集性活动。
四、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县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等)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相关行业关键场所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主动使用“云智溯”信息系统,发现问题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二)严格交通客流管控。严格落实司机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规范防护。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客流班次调控,严格执行扫码亮卡筛查措施。同时,做好机场、候车室等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
(三)严格管控疫情信息。市民应当从官方渠道获知疫情信息,避免轻信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的不实信息,不得随意通过微博、微信小视频平台等发布和散播未经证实的言论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线索视情况给予奖励。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组织、参与、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及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和“三非”人员,违者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人防护管理
(一)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景。确需离景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并严格按干管权限审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不出行。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流感防治要求,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必须佩戴口罩。
六、落实防疫责任
(一)坚持疫情防控全县“一盘棋”的原则。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属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个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单位和商家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4日
 
   
原通告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21/0115/2021011511592358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