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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09:51:4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已成为疫情风险点和物防关键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

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已成为疫情风险点和物防关键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人物同检”的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守住守牢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普疫指〔2020〕48号)文有关规定,现对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全国多地通报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成为输入疫情的又一源头。我市是边境城市,无天然屏障,入境通道多,人员货物进出流动较大,虽然我县并非直接毗邻边境县,但入境冷链食品物流间距短,运输通道多而便利,防控难度大,因此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严格管控显得尤为重要,各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的疫情发生。
二、全面实施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
(一)自2020年12月21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对各冷链食品(禽畜肉、水产品)经销企业(户),现尚有进口冷链食品(禽畜肉、水产品)存货的,严格按要求准确上报存货,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组实地落实,按照要求经过消杀等手续后自行分隔封存存留。来源不明无通关手续、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核酸检验报告和消杀证明的自行补齐,如不能补齐的按非法走私产品处理。
(二)暂停流通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品种和范围,包括畜禽肉、水产品。
(三)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相关行业关键场所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
(四)暂停上市流通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时间自2020年12 月21日零时起,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指挥部工作要求, 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发布。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属地及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有力施策,把管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小确保我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按照通如要求,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暂停流通销售要求,逐一查实每个风险点,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严格管控。
(三)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走私冷链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封堵走私冷链食品,切断冷链食品走私通道,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食品依法予以销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防控良好氛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擅自上市流通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形成群防共治局面。同时, 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确的疫情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