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澜沧江干流(景东段)保留区内划定可采区的公告
根据《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局编制《景东县澜沧江河段保留区内划定可采区论证报告》,经普洱市水务局审查同意,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景政复〔2020〕90号),现将澜沧江景东段保甸河汇口(忙怀码头)下游1.0公里至中古河汇口下游3.17公里,全长9447米(起点坐标为东经100°29'53.95"北纬24°31'23.32",止点坐标为东经100°32'44.56"北纬24°27'48.52"。)划为可采区。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