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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征兵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5 10:28:1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2019年征兵政策解读一、征集对象及条件(一)征集对象: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
2019年征兵政策解读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高校就读及毕业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1)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青年,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8至20周岁,必须是云南省特有的15个少数民族,并且是建档立卡对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2)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22周岁,其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2.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②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KG。男青年不超过30%,不低于15%;女青年不超过20%,不低于15%。
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底数不超过600度。
二、应征入伍程序
(一)网上兵役登记。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特别提示:凡当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入大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云南省内大专院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二)网上应征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应当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注意: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5日,截止期后还有需要报名的请到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武部办理补报手续。
(三)初审初检。报名期间,乡(镇)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四)体检政审。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县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的政治考核对象,在政治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五)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乡(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并经公示的,县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并发放《入伍通知书》。
三、优待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义务兵享受津贴标准为第一年约1000元/月,第二年约1100元/月,第三年选改下士工资约5500元/月),享受地方政府待遇:(1)义务兵优待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从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优待金将比往年有大幅提升。(2)入伍前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4)二次入伍人员正常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同等享受其余优待政策。
四、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优先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云南省对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进行一次性奖励,在校大学专科学历奖励3000元(应届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奖励4000元),在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奖励4000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奖励5000元)。市、县两级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共计奖励10000元/人。
特别提示:新入学的大学本科、专科学生到学校报名注册取得学籍后就可享受奖励金)。
(二)保留学籍。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上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入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本科毕业生服役期满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直接获得学分,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
(三)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1.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特别提示: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入伍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2.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应征报名被批准入伍后,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按政策规定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者资助学费。
五、咨询渠道
详情请咨询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武部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879-2853243、2853240,举报投诉电话:0879-2853245。相关政策请关注“全国征兵网”及“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
各乡镇武装部参军报名联系方式:
锦屏镇武装部:杨干事,联系电话:13987989828
文井镇武装部:徐干事,联系电话:13908794626
漫湾镇武装部:黄干事,联系电话:13759038678
花山镇武装部:王干事,联系电话:13577923535
大街镇武装部:胡干事,联系电话:13887990405
太忠镇武装部:陶干事,联系电话:13769090655
安定镇武装部:刘干事,联系电话:18287986981
景福镇武装部:苏干事,联系电话:13577902466
龙街乡武装部:自干事,联系电话:13577944079
林街乡武装部:李干事,联系电话:13577913687
曼等乡武装部:黄部长,联系电话:18788193120
大朝山东镇武装部:罗干事,联系电话:13577903520
 
景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