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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5-07 09:10:0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景东县进行了专项巡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景东县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景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脱贫攻坚及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能力不足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深层次研究和科学转化运用”的整改情况
 

结合景东实际,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深层次研究和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工作。
 

1.产业方面。理清思路,科学谋划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发展规划(2018—2020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景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协调力度,因地制宜选准主导产业和做好“一村一品”的规划申报工作,以“七带七联”的模式,通过订单收购、入股分红、劳务合作、消费带动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截止2018年12月,全县有发展带动能力的合作社、种养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118个、企业24家,分别与18448户639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利益联结,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的收入17636.7万元,人均收入2758.3元。选聘产业指导员544 人,其中县级指导员77 人,乡级指导员135 人,村级指导员 332 人,并拟制定管理制度。2018年10月初,滞留的1919.4万元,当月兑付439.72万元,2018年11月-2019年1月20日1408.2964万元,剩余71.3836万元已全部兑付完毕。
 

2.精准识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以及整合扶贫资金等方面。
 

精准识贫方面。对标对表加强对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培训,扎实做好已脱贫人口信息复查复核、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人口建档补录、扶贫对象数据核实修改等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精准,管理精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18年景东县通过拉网式排查、市级两轮贫困县退出督导和两轮动态管理,项目库建设、户户清行动,全年新识别202户613人,整户清退123户309人,整户补录34户111人,全年自然增加1250人,自然减少2596人,家庭成员补录2451人,家庭成员清退245人。2019年1月30日已完成整改
 

医疗扶贫方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分管扶贫和卫计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2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13个乡(镇)长为成员的景东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建立医疗费用“四重保障”机制,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户家庭成员保险倾斜政策,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91.3%。建立了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医医院为辅助,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与上级医院专科联盟建设。县人民医院与13个乡(镇)签订了医共体协议,建立5个专科联盟。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和转诊。建立渔歌网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平台,率先在全市开通乡(镇)卫生院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方便基层群众就医。村村建有达标卫生室,2018年聘用村医366名,达到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村医的配备标准。认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率达100%。
 

整合扶贫资金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政发〔2018〕63号),按照脱贫攻坚资金筹措“九个一点”筹措办法。2018年年初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081.34万元,年终调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99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159.27万元,省级资金13315.43万元,市级资金36.7万元,县级282.7万元。比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88.95万元增加11405.15万元,增长28.81%。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率达到100%。2019年1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加强内生动力方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常态化开展文化下乡,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扶志”,确保每年送戏下乡100余场次、送书下乡1万余册次,每村每月放电影1场。以《银生文化》《景东画刊》为阵地,推出脱贫攻坚专刊或专文。开展“精准脱贫·喜看彝乡新变化”采风、中小学生“我们一起奔小康”主题征文、“新征程”——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活动。制作了全县脱贫攻坚专题片。创作了沙画《40年时光》《生活的歌谣》和微视频《在路上》等脱贫攻坚主题作品。2018年在县委党校设立县深度贫困劳动力培训中心,举办了13期培训,培训内容以实用技术和“扶志”教育为主,全县13个乡(镇)轮流参加培训13期780人。实行脱贫攻坚“六进六做”专项行动,广大干部返乡、进村、入户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脱贫工作委员会作用,开展好人帮人户帮户。让条件好的非卡户挂帮寨子里的卡户,发动起能人、大户包保,互相之间抹平一些矛盾,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涉及扶贫、民生的易地扶贫安置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乏力”的整改情况
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文黑集中安置项目。我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小城镇建设、发展产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开发优势,在县工业园区周边整合土地42.73亩,建设安置房13栋,楼高均为6层。规划建筑总面积23994.28平方米,总投资8987.01万元。项目分为A、B、C三个标段,安置房严格按照20平方米/人设计并配套有相应的厨、卫等设施,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84户1067人。景东县发改局为项目主管部门,县住建局为项目建设业主,委托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为加快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全面开工建设,本项目采取开展“三通一平”同步推进前期工作的同时走招投标程序。2018年3月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完成总体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月完成技术咨询、地灾、地勘、工程设计工作;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完成工程造价咨询;7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于月底全面开工建设。五家建设责任主体明确,勘察设计、招投标手续、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程序到位。工程按照基本程序开展建设,确保了质量和安全,项目按时完工。2019年1月30日已完成整改。
 

2.东部经济干线工程。景东县东部经济干线涉及龙街、太忠、大街、花山4个乡(镇)、27个村委会、210个村民小组,全长303.1公里,是4个乡(镇)产业发展的重要通道,是由县内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群众修建的扶贫致富公路,项目于2017年12月7日完成施工招投标。项目因占用林地路段多,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未涉及林地路段于2018年初开工建设,涉及林地路段正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征求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18年9月11日下发了关于同意《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项目东部经济干线国有(集体)土地房屋等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8〕205号),实现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现已完成涉及林地手续办理63公里并抓紧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160万立方米。截至目前,整条线已全线开工建设。
 

3.大朝山东镇干桔河水库渠道改造项目。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对干桔河水库渠道改造项目进行抢修,于2018年12月6日全面抢修完成并通水。干桔河水库项目主要负责人张如升(景东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业主方技术负责人何超(景东县水务局水利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大村村道路硬化项目负责人张瑞良(景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3人因在干桔河水库渠道改造项目中协调对接不到位、技术监督指导不到位等失职失责问题导致干桔河水库渠道改造项目未如期通水。2018年12月24日,景东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张如升、何超、张瑞良诫勉谈话的问责。已完成整改。
 

4.青龙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已全部完工, 2018年11月16日通过省水利厅下闸蓄水验收,水库已发挥功能。除渠道工程中新增的县城段隧洞计划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其余工程计划于2019年3月内完工。青龙水库渠道工程设计全长37.168公里,共分四个施工标,渠道建筑物共有渡槽13座,渡槽除县城段新增渡槽1座(36米)外,其它12座均已完成;隧洞总长6963米,未完成开挖395米隧洞,隧洞衬砌未完成1365米;倒虹吸共6座(原设计5座,变更后新增一座),已完成5座,变更新增1座还未完工;明渠总长25235米,还未完成2560米。2019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
 

5.李仙江治理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倒排工期,已招标15个(其中施工标12个),已招标河长14.16公里河道治理工程,计划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其中在建7个标段的主体工程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剩余21.71公里河道治理,正在申报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目前李仙江景东县段治理工程,已招标15个(其中施工标12个),河长14.16km,已完成新建堤防13.1km,完成工程总投资12765.65万元(含征占地投资)。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
 

6.大朝山东镇尚有10个村的镇村道路未实施硬化。由于清凉至大朝山电站公路目前正在原弹石路面硬化的基础上进行柏油路面提升改造,大朝山东镇10个行政村的镇村公路硬化工程受到影响,目前已完成从柏油路到行政村的硬化,经过柏油路段需到提升改造工程完工后才能完成硬化。当前我县正在全力推进清凉至大朝山电站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现该工程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将于2019年5月底前完工,10个村委会的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镇村公路未硬化的问题即将得到解决。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7.省级下达5个点农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支持文井镇清凉梁家村传统村落,项目于2018年3月完工,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1月底支付完毕。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资金(第一批)350万元,涉及大街镇三营村、文山村田心组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林街乡林街村回营组传统村落。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第二批)150万元涉及锦屏镇黄草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和县住建局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分别对大街镇三营村和文山村田心组、林街乡林街村回营小组、锦屏镇黄草岭村四个项目进行县级初验,11月7日,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对以上几个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于2018年12月27日正式下发项目验收意见,四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19年1月30日已完成整改。
 

8.安防工程。一是全县166个行政村,已于2017年底完成到行政村的路面硬化,同步建设了安防工程设施。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巩固提升,提高安防能力,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9.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改等标准补助资金没有兑现到农户问题。2016年,我县已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并按政策要求兑付全部资金。截至目前共拨付2187人易地扶贫搬迁无偿资金5686.2万元,其中拨付建房无偿补助资金4374万元;拨付搬迁农户建新拆旧奖励资金1312.2万元。
2018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搬迁建档立卡人口6726人,已拨付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13452万元(人均2万元),用地方债券资金拨付建新拆旧奖励资金4035.6万元(人均0.6万元)及四个集中安置点的基础建设资金7364.4万元。建房资金已全部兑现到搬迁农户,拆旧奖励资金按照搬迁农户旧房拆除进度及时兑付,截止2019年1月15日,兑付拆旧奖励资金5973人3583.8万元。剩余的753人451.8万元将于2019年3月底前兑付完成。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持续整改。

 

(三)关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主动性不强,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景东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筹措偿债资金,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是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景东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统一管理;厘清债务责任主体,制定化解债务风险的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大偿债力度;出台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二是统筹可偿债财力。通过抓财源建设、落实增收节支、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盘活存量资产、争取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等多种方式,增强偿债能力,消化存量债务,为化解债务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分类处置存量债务。结合实际,以项目收益偿还、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偿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处置存量债务等方式,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浙大校友会、上海金山商会等平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将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实施精准招商,助推景东经济社会发展。已完善措施,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发现和应对网络舆情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常委向2019年1月8日县委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印发了《关于将落实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景组通〔2019〕5号),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2019年起,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进一步加大县委巡察力度,由县委宣传部抽调人员参与县委巡察工作,专项巡察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四是拟定了2019年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确定每期培训安排1个课时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全年举办1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五是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景意组办通〔2018〕8号)。县委、县政府2018年度综合考评,将一并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其后,将及时与各级党委(党组)签订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实行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出具督查报告或考核报告并提交县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跟踪问效,对不合适不适应的领导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六是加快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其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召集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由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单位汇报,并向县委提交《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七是县委编办已将县委“网信办”机构设置问题纳入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待上级批复。2019年2月20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四个意识”不强,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突出
 

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景东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好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未参加县直机关工委召开的全县党建工作会请人代会的14名党组织书记,于2018年6月14日已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没有很好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7名党组织书记,于2019年1月7日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将涉及党组织列为2019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提升,点对点的进行问题分析座谈和业务指导,认真抓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2018年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负责人,2018年12月县直机关工委下属管理的10个党委、10个党总支和42个党支部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党组织书记全部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或同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四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模式,落实《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考核办法》,做实督查考核、排名通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五是针对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于2018年10月7日召开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寻找差距、分析问题、通报情况、部署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培训、随机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机关党组织监督管理。六是加强对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按季度通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并严格按机关党建“十项制度”管人管事,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仍然胆大妄为,直接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涉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县将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调查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2013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插手工程建设领导干部24名,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名。2018年将一名多次向多名领导干部行贿的工程老板,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行贿受贿一起查。主要涉及教育、住建等系统。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沈某某在担任文井镇镇长期间,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为亲属谋取私利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18年12月1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并调离原单位。二是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的惯有规定,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工程领域督查和抽查力度。2019年1月,县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35家主业主责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责任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2月,对全县脱贫攻坚房建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纪律督查。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通过采取层层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重点对象约谈,召开会议进行廉政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到监狱、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陈列室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大廉政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督促领导干部严守纪律红线。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招标‘明招暗定’,建设工程领域乱象丛生,利益固化”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指定招标公司的问题。一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有关规定选择招标公司。二是住建局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出台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领域招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三是拓宽视野,利用市场手段,引入社会竞争机制,运用好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随机选定招标代理公司。
 

2.关于中标企业在招标前就2次在该项目指挥部参加会议的问题。一是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反思,严格按照《云南省招投标条例》及有关保密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类政府政务信息公示公开力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
 

3.关于项目评标委员会7名成员全部是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城投公司“自己人”的问题。在原有评标专家库的基础上多渠道引进各行业专业人才,充实进入评委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云南省招投标条例》有关规定,保证做到评标专家在开标前,由业主在交易中心的操作和公证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的。
 

4.关于2003年以来,县住建局均在办公楼免费为招标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的问题。普洱普平招标有限公司按照每月每间200元的标准补交租赁费用,按照规定上缴县财政局,并于2019年3月搬离县住建局。
 

5.关于景东县的市政工程和教育系统工程绝大多数委托给该招标公司代理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相关规定,运用好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随机选定招标代理公司。
 

6.关于住建和教育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100%指定给“景东永晟监理公司”的问题。打破地域限制,拓宽视野,利用市场手段,运用好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随机选定监理公司。
 

7.关于县住建局等相关领导表示对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具体有什么要求不清楚的问题。住建局、城投公司、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平时疏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等的学习,对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钻研不深;针对该问题,县住建局制定了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对住建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知识进行学习,2018年12月至今已安排学习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3次。
 

针对上述问题,景东县纪委监委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约谈提醒、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及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县纪委对住建局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于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二是按要求引入社会竞争机制。自2019年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所有招投标工作都上招投标超市。三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在全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认真查找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督及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库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着力打造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交易平台。四是举一反三,县纪委对其他工程的“六个严禁”进行专项督查,预防发生类似问题。五是责成县住建局对干部职工等涉及招投标、监理等人进行教育、管理、培训,规范招投标等程序。
 

(三)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突出,‘一案双查’基本缺失,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震慑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党纪政务处分55件57人(其中科级13件13人),问责36件132人(其中科级6件10人)。二是县纪委监委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周一干部职工学习大会等重要会议上,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理论知识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锻造勇于担当,大胆履职的纪律部队。三是对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单位、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相关制度完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四是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体系,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五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尤其是扶贫领域案件,进行全县范围一月一通报曝光,并上报市纪委,争取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2018年以来,景东县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批13件23人。六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完善相关制度。
 

(四)关于“惩防体系和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扶贫领域‘蝇式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去存量、遏增量任务仍然艰巨,信访举报量一直处于高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公开公示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鼓励进行实名举报,同时对反映失实,甚至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和澄清机制。强化公开公示制度,针对勺么村民生资金出现系列问题的现状,在勺么村试行党务、村务、财务、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到户项目“五公开”工作。该公开公示模式将全县推广,让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有效降低信访举报数量。二是切实调动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健全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加大对各乡(镇)和扶贫项目资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乡(镇)、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实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四是执行好景东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定期碰头开会,明确职责,按方案执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五是严格按四项制度办理案件,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和《景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摘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关于“‘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依然纠而不绝”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弛而不息抓“四风”,做到每个重要节假日均发一份强化纪律作风文件、开展一次明察暗访、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2019年春节前发文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提醒,春节期间安排部署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存在“四风”问题的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紧盯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2018年已组织22个督查组,对185家次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四风”问题。二是完善制度,下发《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关于县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转发婚丧事宜文件,针对违规办理宴席进行专项督查,2018年已叫停10家不合规的宴席。三是严肃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对文龙镇原党委书记钟某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规发放2016年下半年差旅费和2017年上半年下乡补贴行为,给予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四是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上党课违规取酬问题,已责令县委党校清退外聘教师课时费,现已全部清退,其中2017年涉及29人(其中处级8人)共清退16800元,2018年涉及2人清退400元。五是巩固深化改进会风专项清理成果,进一步纠正了会议多、规模大、会期长、层层陪会、会风不实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对2019年1月份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工青妇科协的相关会议进行会风督查,纠正会议中存在的陪会、会风不实等问题,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六是结合脱贫攻坚督查,开展工作纪律作风、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回头看”、“六个严禁”“四抓两看”、农村婚丧喜庆、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等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有问题及时查处,没问题提醒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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