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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2018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01 09:40:1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关于拟表彰2018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公示2018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

 

关于拟表彰2018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公示

 

2018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景东县综治办推荐上报,普洱市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认真评审,下列景东县1个见义勇为群体、1名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个)
 

自廷荣、耿飞2人群体援救交通事故伤员。
 

自廷荣,普洱市景东县人,男,1966年7月生,彝族,景东县文井镇竹蓬村碱水组村民。
 

耿 飞,普洱市景东县人,男,1983年6月生,彝族,景东县文井镇丙必村长地山组村民。
 

主要事迹:2018年10月19日下午3时,自廷荣、耿飞在途径景清线K9+200M时,发现一辆车翻下陡坡,并听到有人喊“救命”,随后两人开展施救并成功将受重伤的周某某救出。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个)
 

苏文岗,普洱市景东县人,男,1991年1 月生,彝族,景东县景屏镇松香厂公租房小区居民。
 

主要事迹:2018年11月22日凌晨1时,犯罪嫌疑人罗成初酒后手持一把菜刀,在公租房小区与他人争吵,苏文岗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劝阻,并成功控制了罗成初犯罪行为,有效避免了在场的其他人员受到伤害,在劝阻过程中罗成初挥刀砍向苏文岗,致使苏文岗左手腕关节完全断离。
 

从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2月6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市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2267,邮箱:pes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