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普开组〔2018〕49号)要求,我县林街乡、景福镇、大朝山东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经过实地调查、核查,林街乡、景福镇、大朝山东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精准意识较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达到贫困乡(镇)退出标准。经2019年1月9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林街乡、景福镇、大朝山东镇3个贫困乡(镇)申报2018年贫困乡(镇)退出。现予以公告,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879—622124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879—6222424(县扶贫办)
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