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意见》(普开办〔2018〕74号)和《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试行办法》(景扶发〔2017〕35号),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景东县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下达景东县2018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规模7300万元,项目在13个乡(镇)实施:锦屏镇400万元;文井镇500万元;花山镇600万元;大街镇300万元;太忠镇300万元;龙街乡700万元;文龙镇650万元;安定镇600万元;漫湾镇800万元;林街乡850万元;景福镇700万元;曼等乡300万元;大朝山东镇600万元。承贷金融机构: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8796222424(景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