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90号)和市政府要求,我县定于11月12日—11月30日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目的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信息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三、信息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基础信息和照片。
四、工作原则及组织方式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各乡(镇)设立1个以上集中采集点,集中采集点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采取上门服务方式采集数据。
五、备核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登记时,请出示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件;
(五)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六)立功受奖证件;
(七)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携带相关备核材料及时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欢迎社会各界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监督。咨询和监督电话:6228916,联系人:自绍光股长。
以上公告,请互相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