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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8 09:34:4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的公示根据《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现将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

 

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现将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
 

二、指标任务
 

上级下达我乡完成1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安居房建设,危房等级分为C1、C2、D1、D2四个等级(其中:C135户、C235户、D135户、D135户、D213户)。
 

三、项目实施原则
 

项目实施农户必须为未脱贫建档立卡户。
 

四、建设地点及分配结果
 

清河村56户、丁帕村10户、万龙村52户。
 

五、项目编制依据
 

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景东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景脱贫部发〔2018〕1号)。
 

六、项目扶持补助标准
 

项目总投资26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5.5万元,涉及118户403人;资金按危房等级进行补助,共补助203万元,其中:C1每户补助1.2万元,共补助42万元;C2每户补助1.5万元,共补助52.5万元;D1每户补助1.8万元,共补助63万元;D2每户补助3.5万元,共补助45.5万元。
 

七、项目资金筹措及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总投资268.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03万元;群众自筹65.5万元)。
 

八、项目批复文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开办〔2018〕6号。
 

九、实施主体
 

林街乡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向林街乡人民政府提出。 联系人:廖学富,电话:15987978237。
 

特此公示!
 

附件:林街乡2018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居工程项目花名册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18/0928/20180928093716435.xlsx
 

 

                                          林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