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景东县文井镇人民政府
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
根据《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规模、致贫原因等因素客观合理分配扶贫资金。为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参与感,现将景东县文井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共计180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100万元;用于扶贫安居项目80万元。
(资金详细用途见附件1)
附件:【关于普洱市景东区文井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
景东县文井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