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办〔2015〕2号)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资金的分配按因素分配法。坚持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年度脱贫目标、农民人均收入、人均财力、贫困发生率等客观因素分配资金。景东县2017年上级下达扶贫项目资金630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6万元,省级资金1534.5万元,市级资金230万元。
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景东彝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附:景东彝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