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普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拟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景东县2013-51
地块位置:景东县南连接线(80米大街)以西,北侧与 2013—20号宗地相邻。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用地面积:26601.03平方米(39.90亩)
竞买保证金:11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4900.0000万元
竞价阶梯:400.0000万元/次或400.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绿地率:≥30%
容积率: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30%
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意见为准。
宗地编号:景东县2013-52
地块位置:景东县南连接线(80米大街)以西,北侧与2013—51号宗地相邻。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用地面积:44232.31平方米(66.35亩)
竞买保证金:5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8700.0000万元
竞价阶梯:700.0000万元/次或700.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绿地率:≥30%
容积率: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25%
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意见为准。
宗地编号:景东县2013-53
地块位置:景东县南连接线(80米大街)以西,北侧与规划40米(1号路)相邻。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用地面积:44673.51平方米(67.01亩)
竞买保证金:5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8800.0000万元
竞价阶梯:700.0000万元/次或700.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绿地率:≥30%
容积率: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25%
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意见为准。
宗地编号:景东县2013-54
地块位置:景东县南连接线(80米大街)以西,北侧与2013—53号宗地相邻,南侧与规划25米路相邻。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用地面积:30874.83平方米(46.31亩)
竞买保证金:4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5600.0000万元
竞价阶梯:500.0000万元/次或500.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绿地率:≥30%
容积率: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25%
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意见为准。
宗地编号:景东县2013-55
地块位置:景东县南连接线(80米大街)以西,北侧与规划25米路相邻。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用地面积:34904.53平方米(52.36亩)
竞买保证金:14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400.0000万元
竞价阶梯:550.0000万元/次或550.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绿地率:≥30%
容积率: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25%
其他规划控制要求: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意见为准。
二、 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8日11:30分前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每份20元)。
五、挂牌报价及揭牌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期限:2013年9月29日8:00时至2013年10月21日9:00时止(工作时间),共23天;
(二)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的上午8:00时至11:00时和下午14时30分至17:00时(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申请截止时间:至2013年10月18日11:30分止;
(四)挂牌及挂牌期间报价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
(五)揭牌及现场竞价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9日8:00时至2013年10月18日11:30分前(工作时间)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18日1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13年10月18日17:00时组织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到实地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挂牌截止时间至2013年10月21日9:00时止,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879-6226697
传 真:0879-6226697
联 系 人:刀利祥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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