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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地理标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8 08:19:4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升普洱知名度和美誉度,普洱市决定公开征集普洱地理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升普洱知名度和美誉度,普洱市决定公开征集普洱地理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普洱地理标识设计方案(包括:图形、文字、色彩及组合等)。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普洱发展,自愿参与普洱地理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参与本次征集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可以含有“普洱”中英文字样。

(二)应征作品必须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三)应征作品应包含地理标识的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四)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征集方式

(一)应征者需填写并签署《普洱地理标识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普洱地理标识征集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承诺书》、作品设计方案(含电子文档)、作品设计说明(含电子文档)等按要求报送,其中:

1.《报名表》和《承诺书》由创作者自行下载,认真阅读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2.作品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同时需一并提交作品电子文件(TIF或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作品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3.作品设计说明应完整表述作品设计的思路、理念和含义。用A4规格纸打印。

(二)应征作品通过挂号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同时需提交电子文件(包括《报名表》、《承诺书》、作品设计方案(电子文档)、作品设计说明(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普洱地理标识征集”。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南路延长线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 系 人:张丽华 吴正梅

联系电话:0879—3022024

邮编:665000

电子邮箱:1928142284@qq.com

六、评选方式

(一)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从中择优产生5件入围作品。

(二)主办方将5件入围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开展网络投票,组织专家论证,按程序审定,最终产生1件获奖作品。

(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七、奖励办法

(一)普洱地理标识获奖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0元;其余入围作品4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报销票据。

(二)入围作品创作者可获普洱境内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5日体验游,每件入围作品创作者限3人。

八、相关声明

(一)本次征集主办方为普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方对本次征集的所有文件及未尽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三)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普洱市人民政府所有,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附件:

1.普洱地理标识征集报名表

2.普洱地理标识征集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普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