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春荣同志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波同志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春荣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波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李春荣同志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决定接受杨波同志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1月29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任命胡其武同志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理县长名单
(2016年1月29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胡其武同志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