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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4-03-28 14:46:3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农机


一、拖拉机驾驶证申领


1、申请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60岁以下;(2)身高:不低于150厘米;(3)《身体条件证明》。
 


2、申请程序:(1)受理岗位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2)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的考试;(3)确定《准考证明》编号制作、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三、四考试;(4)组织进行驾驶技能考试;(5)业务领导岗审核;(6)核对信息,确定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核发驾驶证;(7)复核整理资料,按规定进行归档。
 


3、申请材料:(1)申请人提交《驾驶证申请表》;(2)1寸证件照;(3)《身体条件证明》;(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令第六至第二十三条。
 


5、收费标准:无。
 


二、拖拉机驾驶证遗失补领 
 


1、申请条件:驾驶证遗失,驾驶操作人员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补发领证。
 


2、申请程序:(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驾驶证和1寸证件照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查询、确认申请人有无不得补发驾驶证的情形,复核条件,受理申请,录入信息,收存资料;(2)业务领导岗的审核;(3)驾驶证管理岗制作、核发驾驶证;(4)档案管理岗将《驾驶证申请表》、《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存入档案。
 


3、申请材料:(1)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2)身份证明复印件;(3)1寸证件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第二十九条。  
 


5、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规定,收取10元/本。
 


三、拖拉机驾驶证注销 
 


1、申请条件:(1)驾驶人死亡的;(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的;(3)提出注销申请的;(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6)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7)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8)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2、申请程序:(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2)定期清理档案,对符合注销条件而未办理注销驾驶证的,提出注销意见;(3)业务领导岗审核;(4)整理资料,需要公告注销的,报请农机监理机构向社会公告。 
 


3、申请材料:(1)原驾驶证;(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第三十一条。
 


5、收费标准:无。
 

四、拖拉机驾驶证审验
 


1、申请条件:(1)对有效期满的驾驶证及持证人进行的审验;(2)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证操作人进行的每年一次的审验。
 


2、申请程序:(1)《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驾驶证、1寸证件照、查询申请人违章、事故处理情况、有效期换证的还要审查《身体条件证明》、属于转入换证,还要审查原驾驶证档案和《转出通知单》;(2)业务领导岗审核;(3)制作、核发驾驶证,收回原驾驶证;(4)复核整理资料,按规定进行归档。
 


3、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驾驶证、1寸证件照;(2)《身体条件证明》。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5、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规定,收取10元/本工本费。
 


五、拖拉机注册登记
 


1、申请条件:拖拉机驾驶人所有人提出申请,对拖拉机进行初次入籍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建立登记档案。
 


2、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2)进行安全技术检验;(3)提交法定证明、凭证;(4)核发牌证。
 


3、申请材料:(1)交验拖拉机;(2)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相应的拖拉机档案;(4)强制保险凭证;(5)签订安全责任书。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5、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规定,收取90元。
 


六、拖拉机变更登记
 


1、申请条件:(1)变更机身颜色、更换机身(底盘)或者挂车;(2)更换发动机;(3)因为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机;(4)所有人住所迁出原管辖区;(5)办理申请转入;(6)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变更所有人姓名;(7)变更备案。
 


2、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2)提交法定证明、凭证;(3)交验拖拉机;(4)受理机构在规定日期内重新核发行驶证。 
 


3、申请材料:(1)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收回原行驶证;(3)变更后的机身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拓印膜及其来历证明和发票。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5、收费标准:15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七、拖拉机转移登记 
 


1、申请条件:已经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因为所有权发生转移。
 


2、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2)提交法定证明、凭证;(3)交验拖拉机;(4)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登记编号的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准;(5)转出外地州的原监理机构核发临时行驶号牌,携带档案于90日内到住所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入。
 


3、申请材料:(1)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原行驶证、登记证;(3)交验拖拉机;(4)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底盘)号码拓印膜。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5、收费标准:25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八、拖拉机抵押登记 
 


1、申请条件:已经注册登记的拖拉机抵押给抵押权人所要办理的登记事项 。
 


2、申请程序:(1)双方到监理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填写《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提交法定证明、凭证;(3)监理机构核对拖拉机及有关凭证、资料、档案,在拖拉机登记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3、申请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合同。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5、收费标准:无。
 


九、拖拉机注销登记 
 


1、申请条件:(1)拖拉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2)因事故、自然灾害、失窃等原因灭失需要办理的事项。
 


2、申请程序:(1)所有人提出申请,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2)提交法定证明、凭证;(3)监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号牌、行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
 


3、申请材料: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拖拉机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5、收费标准:无。
 


十、拖拉机登记证书补领、换领 
 


1、申请条件:登记证书灭失、损毁或丢失,所有人提出补领或换领。
 


2、申请程序:(1)审核所有人提交的资料,确认拖拉机唯一性,核对发动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及拓印膜;(2)在计算机内调阅档案,对比材料,制作登记证书;(3)复核、整理资料,将资料存入档案。 
 


3、申请材料:(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3)发动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及拓印膜。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十八条。
 


5、收费标准:无。
 


十一、拖拉机号牌、行驶证补领或换领 
 


1、申请条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
 


2、申请程序:(1)所有人填写《补领、换领牌证申请表》;(2)审核所有人提交的资料;(3)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核发行驶证和号牌;(4)整理、复核资料,将资料存入档案。
 


3、申请材料:所有人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十九条。
 


5、收费标准:15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十二、拖拉机临时号牌的申请 
 


1、申请条件: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临时上道路转移的,所有人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临时行驶号牌 。
 


2、申请程序:(1)提交法定证明、凭证;(2)农机监理机构审核、受理、核发临时行驶号牌并做相应记载。
 


3、申请材料:所有人身份证明、来历证明、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三十条。
 


5、收费标准:无。
 


十三、更正登记的相关内容
 


1、申请条件:登记内容有错误的。
 


2、申请程序:所有人提出申请,农机监理机构在5日内予以确认,确属错误的,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
 


3、申请材料: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收回原行驶证、登记证书或驾驶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三十一条。
 


5、收费标准:1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十四、拖拉机年检
 


1、申请条件:注册登记满一年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
 


2、申请程序:(1)审核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3)交验拖拉机;(4)符合规定的,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相应事项,在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栏内加盖检验专用章,签注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核发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5)复核、整理资料,并存入档案。
 


3、申请材料:交验拖拉机、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三十三条、《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5、收费标准:25元。(收费依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5】595号)。
 


十五、拖拉机委托年检
 


1、申请条件:在年检期满时未能按时返回注册登记地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2、申请程序:(1)拖拉机所有人提出申请;(2)当地监理机构审核确定后,出具委托检验通知书;(3)受委托地的农机监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在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栏内加盖委托检验业务专用章,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签发委托检验通知书回执。
 


3、申请材料:(1)所有人提交身份证、行驶证。(2)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第三十四条、《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5、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