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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族服饰及歌舞展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 11:33:33 来源:景东新闻网 点击: 收藏
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民族服饰及歌舞展演赛的通知各乡(镇):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

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民族服饰及歌舞展演赛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2〕2号)精神,为进一步挖掘整理我县少数民族服饰和民族歌舞文化,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保护和弘扬我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期间举办民族服饰及歌舞展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组委会

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二、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2日—3日

三、比赛地点

景东县城三弦文化广场

四、参加单位

全县13个乡(镇)都必须组队参赛,每个乡(镇)2个节目(民族服饰和民族歌舞各1个),每个展演队10-20人。

五、节目要求

(一)民族服饰:突出地方特色,具有丰富的民族符号和民族文化元素,图案形象及文字内容健康向上。

(二)民族乐曲: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旋律优美,节奏流畅,富有激情和感染力。伴有唱词的,须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贴近生活。

(三)民族舞蹈: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和团队精神,动作轻松流畅,造型优美,有较为丰富的队形变化。

(四)参赛节目所选用的服饰、乐曲和舞蹈配合完美,互相补充,集民族性、传统性、时尚性、观赏性于一体,每个节目演出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五)参赛节目所需伴奏带、乐器、道具等须自行准备。

六、评判办法

(一)比赛由市、县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名单现场公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民族服饰展演和歌舞展演节目分别进行现场评判,取总分计算成绩。

(二)评判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民族服饰:

⑴ 仪容、仪态:行姿美观、笑容亲切、目光自然平视。

⑵ 精神面貌:队员高度整齐一致,面带笑容、气质高雅、精神饱满、化妆要与服饰协调。

⑶ 动态:有良好的表演水平,能从各角度展示服饰,站姿、走姿规范,步伐稳健、整齐,与音乐节奏协调。

⑷ 服装、服饰设计:服装服饰设计有创意,造型美观、色彩搭配和谐,整体美感,饰物搭配得体协调。

⑸ 整体艺术效果:服饰、音乐、表演动态、气氛整体配合出色,具有完美的艺术效果。

2、民族歌舞:

⑴ 比赛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风格新颖。

⑵ 歌舞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和创造性。

⑶ 歌舞富有感染力,有较好的舞台效果。

⑷ 表演充满自信心,精神面貌好、集体协作精神强。

⑸ 演员服装亮丽,美观大方,具有鲜明的本民族特色。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1500元/名。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罗庆今、周云燕

联系电话:0879-6221239、6221430    13887944639

传    真:0879-6221239、6221430

电子邮箱:jdxwhj@163.com

QQ:2631779549

(三)报名要求:各乡(镇)确定展演赛的联系人,按规定时间上报参赛节目名称、节目内容和参赛人员名单等。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文化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