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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方向 知实情 有作为

发布时间:2018-03-14 15:38:2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明方向 知实情 有作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和完

明方向  知实情  有作为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发展进一步确立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5年以来,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县乡人大工作文件下发后,景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抢抓机遇,突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顺势而谋,人大工作有创新
 

(一)民族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景东县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在2015年11月1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后,又有了新的突破。在2017年5月26月《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景东县民族立法为何如此顺利,其根本的原因是县委加强领导,政府积极作为,人大顺势而谋,选题顺应发展、准确。一是符合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精神要求。二是符合省委、省政府发展高原特色经济,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和县委、县政府建设景东无量山哀牢山绿色生态经济带的意见。三是符合民意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加大,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景东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无量山哀牢山”的保护管理和建设愿望强烈,保护两山,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已达成共识。四是符合景东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景东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通过《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有利于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快生态旅游的打造提升。总之,在民族立法上,做到了明方向、知实情、有重点、重实效。
 

(二)不断完善人大机构设置。在2017年2月召开的第十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增设“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原“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取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着力提高人大机关服务水平;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大干部得到不断充实,县委配齐配强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大多数都经过多岗锻炼,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代表活动有声有色。近年来,我们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38人到省外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景德镇市、上饶市婺源县考察学习有机农业种植、加工发展特色农业理念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112人到普洱市各县区考察学习扶贫攻坚、异地搬迁、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建设等工作。通过考察学习,一是开拓各级人大代表视野,拓宽了思路。二是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人大干部培训学习。2016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下,分别组织了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和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到市委党校开展理论培训;组织了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33人到江西省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学院,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推动村(社区)人大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好县乡人大职能作用,支持、配合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人大干部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2017年6月,组织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到宁洱、思茅、江城考察学习;2017年7月,组织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主席团部分成员和今年新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0人,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开展人大代表、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学习培训。通过各种专题培训和考察学习,坚定了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人大工作业务,加强了党性锻炼,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完善自己,切实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延伸工作平台,人大工作有创新。一是在全县编制紧张,乡镇人大主席团无工作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在县委统一安排要求下,在乡镇人大主席团增设人员,由乡镇宣传委员兼任,协助主席工作;同时配备一名兼职人大工作人员,由乡镇共青团委书记兼任,为此解决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少(光杆司令)的问题。二是在全县13个乡镇、170个村(社区)建立人大工作室。村人大工作室主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社区人大工作室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组长兼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形成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人大工作室监督办法、内容等。同时,给予解决部分办公设施,在不影响乡镇人大代表人选比例结构的前提下,人大工作室主任作为乡镇人大代表人选。
 

(六)建立健全向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向宪法宣誓法器。县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底制定出台了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范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内容和程序。2016年2月份在县十六届三次人代会会议上,新当选的县人民政府县长,成为景东县首位就职时公开进行向宪法宣誓国家公职人员。2016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为规范、统一向宪法宣誓的宣誓法器,专题向县人民政府发函,由县财政增加预算13.6万元,统一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定制了17套向宪法宣誓的宣誓法器,分发到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宣誓。
 

二、经验体会
 

(一)争取领导是保证。只有坚持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坚持县委的领导贯彻于县乡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只有坚持人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才能确保县乡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作为是核心。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县乡人大只有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思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保证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三)赢得支持是关键。通过几十年来的人大工作的经验总结,人大要发挥对“一府两院”监督职能作用。一是要了解“一府两院”的职权范围。二是要了解“一府两院”的职责内容。三是要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意义。四是要让“一府两院”明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五是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必须与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合拍,要努力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从而让政府理解、配合、支持人大有效开展工作。
 

(四)百姓满意是根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县乡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只有置于人民群众之中,为百姓谋,顺百姓之意,人大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有生存的根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乡人大工作还不够规范。我县县乡人大在开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等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完善、监督重程序轻落实等问题,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新的监督方式运用不到位,缺乏监督后续跟踪机制,难以保证监督实效。县级人大内设机构承担职责较多,人员少、工作量大,不利于工作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办公经费没有制度保障,专职主席还负责着乡镇其他工作,乡镇人代会形式化,人大代表活动较少。
 

(二)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代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乡镇人大代表素质偏低。代表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佳,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到位、效果不好,个别办理单位重视不够,代表“被满意”、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还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促进依法依规行政。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委工作大局,针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工作评议、询问等法定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增强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支持代表履职,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切实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进一步抓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责任制。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鼓励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逐步增加专业人员和专职委员,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
 

总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上来,结合实际、落实措施,全面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