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赵昌德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6-19 15:12:0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3年1月15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5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昌德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昌德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得益最多的五年,也是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一府两院”的理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历届常委会的工作基础上,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先后筹备召开人代会5次,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59次;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38次;开展各种议题调研6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6个,作出决议、决定21项,提出意见、建议107条;制定单行条例2部、废止1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5件612人次。常委会按照法定其责、法授其权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县第十五届历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着眼大局,推动县委重要决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把握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职,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原则,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之下,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服从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做到与县委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发展上同力。坚持把县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动、群众普遍关注、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施行,确保国家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确保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紧扣主题,重大事项决定有新成效。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景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和部署,积极探索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研、视察和审查工作,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努力将县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的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县城南连接线一期工程、银生中学建设贷款、青龙水库建设贷款等重点工程的议案,有力支持县人民政府积极探索融资方式和渠道,促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为全县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规范有序,人事任免有新举措。常委会坚持“以品德验干部、以发展论干部、以公论看干部、以实绩用干部、以忍耐炼干部”的用人导向,自觉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始终坚持依法任免不偏离,贯彻县委意图不含糊,强化任后监督不懈怠,加大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使命感。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9人,接受辞职7人,撤职2人,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23人,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除认真抓好挂钩联系乡镇工作外,还直接参与了文井镇新会村新农村建设、县城南连线一期工程建设和节庆活动等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立足本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常委会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精心指导基层顺利完成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力推动和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委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选举法”的新规定,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的新要求,坚持城乡人口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乡(镇)人大代表,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代表的同步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了城乡居民的平等民主选举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抓民族立法工作。常委会针对改革和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遵循“少而精、有特色、不抵触、可操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立足实际,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正确处理立法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稳定性与变动性、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关系。在立法内容上,高度重视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条文设置,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重点,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化倾向。在立法程序上,坚持调研为先,常委会相关委室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从调查论证、座谈讨论、草案公示都广泛听取意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一是确立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抓紧完成《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的制定、报批和颁布实施工作,废除了《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二是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意见》、《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抓法制宣传工作。专项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的说明》,审查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作出了《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全县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四抓执法责任制工作。为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施行,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与“一府两院”和省市驻景单位签订执法责任状,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签订执法责任状。通过加强对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监督,“一府两院”严格认真实施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了执法目标管理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维护了行政及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坚持确定议题求“精”、 调研议题求“深”、审议议题求“实”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一是围绕保增长加强监督,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常委会坚持把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谋发展、促发展,按照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为依托,听取和审查年度财政决算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财政正常运转。根据不同时期经济运行的特点,常委会选择对影响财政运行的事项进行监督,专项听取县人民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报告,提出财政收入应增加税收比例,降低非税收入比例的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源节流,调整比例,强化征管,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强化财政监管,专项听取县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计力度,预算单位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围绕保民生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为解决好群众的后顾之忧,专项审议县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督促政府着力解决好保障力度,加大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强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中央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使群众住得更舒心,组织代表对县城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市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有力地促进了市政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为使群众出行更方便,专项审议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通达工程等工作,着力解决交通基础设施滞后、道路秩序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使群众对教育更放心,专项审议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对“两基”迎国检工作、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针对中小学教育特别是山区教育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后勤管理难、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五年来,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612人次,对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采取交办、督办、转办等方式,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保稳定加强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常委会专项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林政执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听取汇报和个别走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和个案检查相结合、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2010年省人大颁布施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来,对县人民政府报送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农转城实施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性,充分发挥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机制,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坚持以代表为基础开展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和方式,围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有效方式。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范围,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让代表充分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坚持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组织代表视察,形成了一批有内容、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报告,推动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落实。坚持定期向代表寄发《云南人大》等刊物,进一步密切了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常委会的工作更加体现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加强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的办理工作。五年来,代表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对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共466件。常委会从规范和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入手,积极创新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交办会,提出办理要求,落实承办责任,移交“一府两院”办理。并从每年代表意见建议中,确定5至6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案作为重点督办件。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加强联系、扩大面商、定期催办、跟踪督办,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委室亲自督办等措施,促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些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及时解决,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代表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得加强。
 

加强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搞好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服务基层,为基层办实事。每年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交流经验,增进了解,加强了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调研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工作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认真听取乡镇人大的意见、建议;积极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创造条件,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赴外地考察学习。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县乡两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工作更加协调统一。
 

五、内强素质,机关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年来,常委会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发展的观念、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使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完善常委会机构职能设置,制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常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一批内部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促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坚持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上,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汇集各方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塑造了一支实干精神好、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的干部队伍,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新提升。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以开展纪念地方人大成立三十周年活动为抓手,常委会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密切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出版纪念刊物等,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会议和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代表工作,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各位代表,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受到,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发挥作用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根本的政治保证。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系,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切实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的中心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服务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切实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代表广大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
 

(四)坚持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必须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不断把我县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五)坚持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尊重“一府两院”的法律地位。一方面,既要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另一方面,又要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人大与“一府两院”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团结奋进的和谐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透;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升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等。这些问题,希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认真探索和着力解决。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我们全体组成人员衷心希望即将产生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突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新景东而努力奋斗。为此,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对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十八大报告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在今后几年,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坚定信心,认真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恪尽职守,努力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应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常委会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
 

三、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在民主建设方面,要按照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法制方面,要立足县情,针对改革和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的指导思想,制订立法规划,在“有特色、重实效”上下功夫,提高立法质量,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要继续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四、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五、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广泛关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大事、议大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保证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把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任命为地方国家机关干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六、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坚持全心全意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的同时,以务实创新精神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的综合保障体系,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来促进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高。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志,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代表作用,同时接受人民监督,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
 

七、围绕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要加强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大干部队伍,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思想、组织、制度和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我们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辉煌,为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