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景东县扶贫办下达曼等乡扶贫到户贷款310万元,比去年增加65万元。
根据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度扶贫 到户贷款计划的通知》要求,曼等乡人民政府通过会议研究,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根据各村户数、人口情况,把到户贷款与整村推进、易地扶 贫等扶贫措施有机结合,把扶贫一家一户特色小产业与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的将31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及时分配到全乡9个村。其中,扎结、 仓房、菜户、后河4个村每村分配40万元,其余5个村每村分配30万元。
扶贫贷款分配正紧张有序进行,曼等乡人民政府与信用社协调配合,负责贴息对象的落实,提供扶贫对象花名册;信用社负责贷款调查、审核、发放工作。(杨春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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