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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2-03 15:37:2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云南日报美编 杨焜 制图  在2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2020年全

云南日报美编 杨焜 制图

  在2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2020年全省财政工作及运行情况,发布了“十三五”以来云南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单”,列出了2021年省财政重点支出清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算好账、花好钱”,用可持续的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好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十三五”期间,云南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纲”和“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力提效、提质增效、更加有为,各项财政改革和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重要财政力量。

  收入累计近万亿元 支出累计3万多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近1万亿元,年均增长4%。2020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税收收入占比从2018年以来持续保持在70%以上。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税收占比稍微降到了69%。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累计1.7万亿元,年均增长12%;中央财政安排省政府债券资金累计4300亿元,年均增长48.5%,中央财政对云南省的支持创历史新高。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十三五”期间累计达到3.1万亿元,年均增长8.6%。全省综合财力从2016年的5500多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8800多亿元。2020年,云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4亿元,逼近7000亿元大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7亿元,增长2.1%,比年初确定的增长目标高0.1个百分点;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4亿元,完成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3%的增长目标。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短板弱项加快补齐

  为支持“三个定位”建设,5年来,云南财政不断提高民族地区财力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建设,让民族团结之花绽放在云岭大地。制定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27项主要任务和43条重点举措,统筹安排781亿元支持污染防治、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和六大水系修复治理、森林云南建设等,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坚决守住七彩云南的绿水青山。积极服务融入“一带一路”,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新的外贸增长极,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5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超过2200亿元,全力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以及就业扶贫、生态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分的“粮草军需”。其中,2020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达到230亿元,增长21%,增量规模和增幅在全国均居第一。同时,省级财政兜底解决挂牌督战县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硬缺口,为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加快补齐社会民生事业短板弱项,5年来,财政民生领域累计支出2.2万亿元,占比一直保持在70%以上,推动民生事业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省财政教育经费累计投入5179亿元,教育支出规模连续多年位居财政支出首位。累计筹措安排医疗卫生资金2778亿元,推动健康云南行动落实,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140多亿元,累计扶持50万余人创业,带动吸纳就业135万余人。落实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去年中央安排云南省的中央直达和参照直达管理的资金1077亿元,目前支出进度已超90%。

  经济发展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防治资金126.2亿元,全部兜底承担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保障外的40%部分。及早谋划、统筹安排60亿元,专项扶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建设等行业。同时,统筹安排“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856亿元,推动高速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着力培育新业态、新产业、新动能,支持工业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十三五”期间,云南财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率先将预算绩效目标嵌入预算编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对3966亿元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运用绩效管理结果核减节省资金超过1000亿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和资产、统筹财政资源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重点民生支出。

  “十三五”期间,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政府债务实时动态监控平台,对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做到对每一笔额度、项目、地点、还款时间实时监控。从目前看,监测平台的效果较好,全省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笔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情况,地方政府债务信用等级较高。云南在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以及北京中证登记中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时,投标倍数较高、发行利率较低,为财政部规定的最低标准。2020年,云南提前2个月完成了1811亿元新增政府债券债发行任务,市场和资本市场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外,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决策机制,预算公开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均达到100%。出台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财政收入坚持“多予少取”、留用基层,支出坚持“上移责任”、主动担当,努力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出台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奖补政策,明确“营改增”收入分享体制,将地方分享的50%增值税全部留给各地,激励各地加强财源培植。

  2021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进入新发展阶段,云南要继续保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势头不减、力度不减,与全国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离不开财政资金。

  如何管好“钱袋子”,护航云南“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云南财政将从以下10个方面保障好2021年的财政支出。

  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加强重大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

  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是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2021年,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科技投入力度,新增安排科技发展资金10亿元,围绕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建设等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支持重点传统产业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积极支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安排59亿元支持若干户重大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落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深入实施“揭榜挂帅制”,推动特色区域创新升级,支持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省创新型示范县(市)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计划”,搭建企业创业创新平台,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年,省财政将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聚焦易返贫和易致贫边缘人群加大支持帮扶力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安排600亿元以上资金,并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持续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通过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等重要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安排500亿元以上资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支持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围绕10大产业安排10亿元资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支持全面启动乡村建设。通过改革典型引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将财力更多地向县级、困难地区倾斜,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377亿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0亿元,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平安云南建设

  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统筹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46亿元,提高民族地区财力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安排资金37亿元,支持实施兴边富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安排公共安全支出404亿元、统筹整合资金80亿元支持新时代强边固防,加快构建党政军警民合力的强边固防机制,支持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着力构建边境安全稳定屏障。建立平安云南建设经费优先机制,安排35亿元推动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云南。

  大力支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全国最美丽省份,统筹安排150亿元以上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森林云南建设,支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和六大水系保护,巩固美丽县城建设成果,支持全省特色小镇创建,高标准高水平保障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拓宽生态补偿机制覆盖范围,建立全面覆盖六大水系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支持力度,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打造“美丽云南、世界花园”名片。

  积极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支持构建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的开放型经济,促进沿边开发开放,推进投资“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支持跨境经济合作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加快建设,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建立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快科研创新、产业升级、贸易发展等。全力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落实,支持会展活动和外事交流活动顺利开展,支持与周边国家多领域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好云南的区位优势,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建设。

  持续加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持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基础。2021年,云南财政将加快推动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继续安排120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500亿元以上,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高质量建设。

  加快推动“兴水润滇”战略实施,全省水利总投资规模计划增长35%、达到1000亿元以上。通过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筹措20亿元基金用于滇中引水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将通过增信融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有效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新增安排10亿元,并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努力打造区块链应用示范标杆和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快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40亿元支持巩固美丽县城建设成效,安排22.5亿元支持全省特色小镇创建。

  持续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民之所望就是施政所向。2021年,云南将安排5310亿元投入民生领域,占财政支出74%以上。各级财政将始终把保就业放在“六稳”“六保”首位,着力支持“稳就业促创业”,筹措安排就业资金21亿元,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稳定就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的保障力度。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实现农村转移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需求,统筹安排22.5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并适时启动临时救助和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适时提高年度社会救助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安排4亿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安排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1亿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再深化。

  大力推进“健康云南”行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各项资金需求。新增下达边境疫情防控资金10亿元,加强边境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等重点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短板弱项。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教育资金1206亿元,全面提高我省教育质量,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润滇”行动启动实施。

  着力支持产业强省和内需体系建设

  统筹安排314亿元资金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推动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迈向中高端。

  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效应跟踪分析,不折不扣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防范化解风险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守住基层“三保”底线,不仅要用治标的措施,还要用治本之策。2021年,云南将通过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增强县级财力,推动县级财政增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调动州(市)、县(市、区)自我发展和内生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实施保障清单制和标准化管理,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应保尽保,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县级财政可持续。全面压实基层“三保”责任,细化实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共同兜牢、兜实基层的“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持续加大经费支持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防线。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余额不超“天花板”,积极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及时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工资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支持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支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支持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

  云南网记者 杨抒燕 李莎

 
责任编辑:李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