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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11 14:08:0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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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福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1)执行景福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景福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补齐发展短板,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和资源条件趋紧等困难,我们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增长,2019年末,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98亿元,增长7.97%;农村人均纯收入10876.00元,增长10.90%;贷款余额1.02亿元,增长18.60%,存款余额2.06亿元,增长1.98%。粮食总产量1.46万吨,人均有粮715.27公斤。
2、全面补齐民生短板,脱贫攻坚取得新胜利。我们聚焦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着力提高脱贫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春、夏、秋、冬”四季攻势和县委三轮“百日攻坚”行动,在提升人居、家居环境,民房建设,产业发展和感恩教育上狠下绣花功夫,全力补齐问题短板。一是坚定不移地凝聚攻坚合力。全镇1个省级单位、1个市级单位、6个县级单位挂包,13个第一书记、8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员、685个责任人结对帮扶1641户贫困户。四级部门、三支队伍、190个脱贫攻坚委员会在景福战区指挥部的有力统筹调度下,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安排的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落实、有回音,形成镇村组和帮扶单位齐抓共推扶贫工作的格局。全镇组建群众互帮队伍57支,龙山村黄马褂帮帮务工服务队、古里村红色家政技能服务队、勐片村妇女爱心服务队闻名乡邻。全镇教师、学生全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村广泛动员发动妇女“巾帼行动”助力人居环境提升,形成干部群众抱团合力决战脱贫攻坚浓厚氛围。二是坚定不移地强化精准施策。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六个精准”要求和“五个一批”脱贫路径,扎实有力补齐住房安全、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问题短板,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用足“绣花”功夫,全面补齐档案台账、数据信息等短板。严格动态管理、数据清洗、材料收集、规范和完成所有退出程序。反复开展明白人、引导员培训。确保全镇高质量脱贫出列。三是脱贫决战成效明显。2019年末,经县级审定脱贫52户152人。公平村、金鸡林村、鲁家村脱贫出列。全镇未脱贫89户24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16%,顺利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
3、全面补齐基础短板,发展条件得到新改善。我们紧扣基础强镇,精准施策,着力破解发展瓶颈。投资294万元,完成龙山村、鲁家村、赵其山村、回寺村、金鸡林村、公平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591.77万元,完成公平村、金鸡林村、赵其山村、鲁家村、龙山村、勐令村、回寺村30个小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365户,补助资金716.00万元;实施非四类户农村危房改造117户,补助资金161.00万元。全镇各项硬件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全面补齐收入短板,产业发展彰显新活力。我们聚焦产业富镇,精准施策,着力促进百姓增收。一是扶贫措施精准有力促增收。投资211.50万元,扶持423户贫困户实施2019年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年实现粮食产量1.46万吨,产值3641.75万元。有851户农户种植烤烟8800亩,产量2.12万担,产值2946.97万元。有生态茶12185亩,产量451.70吨,产值1806.80万元。有可采脂松林7278.40公顷,产松脂1185.50吨,产值1185.50万元。有泡核桃63911亩,产量1145.30吨,产值2863.25万元。实施退耕还林600亩。乌骨鸡出栏20.04万羽,生猪出栏18641头,牛出栏1394头,黑山羊出栏4793只,传统畜牧业产值9709.36万元。有高产优质桑园2169.20亩,养蚕2295张,产量74.50吨,产值313万元。发展烟后玉米种植2200亩,产值193.60万元,为畜牧业发展提供饲料保障,探索走出了一条生态型、循环型的产业发展之路。投资20.90万元,扶持483户实施2019年冬农开发产业扶持项目。种植水晶豌豆3345亩,产值1639万元。二是做实产业利益联结促农增收。普洱凤冠山古茶有限公司,景东宗昌生猪养殖等8个专业合作社,14个有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有运输资质条件、有市场销售渠道的能人大户与全镇1641户建档立卡户建立合作协议,推广良种、良法,为农产品市场流通提供保障。三是金融扶贫有力支持促增收。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223.20万元,扶持745户建档立卡户壮大产业发展规模,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建档立卡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率达100%。四是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74人,补助资金22.72万元。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家庭转移就业1283户1977人,实现务工收入4956.34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50万元,实现了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
5、全面补齐人居短板,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我们聚焦乡村振兴,精准施策,着力美化家园。针对景福镇普遍存在无厕所、人畜混居、生产生活污水乱排等环境脏乱差问题,通过“召开一次群众会、做好一个规划、打造一批典型、多渠道筹集一批资金、开好一次现场观摩会、用活一个组规民约”精准发力狠抓美丽家园建设。投入人居环境提升资金1900万元,提升农户主房2263户、改造厨房546户、改造厕所633户。组织发动群众酬劳筹资美化家园,完成190个村民小组环境综合整治,村庄面貌大为改观。投入资金56万元,建设古里集镇、古里村龙树组公共卫生厕所。建立了动态监管、择优奖励、督查问责和村规民约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6、全面补齐民生短板,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我们聚焦改善民生,精准施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巩固“两基”成果,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投资222.80万元,实施勐令完小宿舍楼,竹箐完小食堂建设工程,教学设施不断完善;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资金349.50万元、135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03.1万元,223人“雨露计划”补助70.30万元。各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全年收治住院病人1863人次,报销资金325.24万元,全镇建档立卡人口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2019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911人,符合条件人员100%领取养老金;做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发放城乡低保、五保生活补助1027.82万元,其中1064户1272人建档立卡人口享受低保金372.08万元。为441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194.91万元;全镇有持证残疾人1417人,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597人,享受护理补贴残疾人519人,享受困难补贴残疾人619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92.88万元;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兑现公益林、天然林生态效益资金381.19万元,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到户。选聘建档立卡人口生态护林员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167人,发放中央、省级管护资金35.59万元,生态就业岗位落实到人;选聘地质灾害监测员11人,发放工资1.65万元。选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126人,发放工资73.35万元。
7、全面补齐法治短板,社会治理取得新进步。我们聚焦社会和谐,精准施策,着力构建平安景福。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工作,严厉打击“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全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年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97起,调处97起,调处率100%。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五个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镇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消防、电力、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今年初,我们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全镇上下强化责任担当、单位协同联动、全民动员抓防控,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安全和健康屏障,保证群众生产生活井然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8、全面补齐服务短板,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我们聚焦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真抓实干为主旋律,把改革创新和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升。认真执行镇人大的决定、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镇党委、人大报告,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2件,办复率达100%。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景福镇人民政府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景福镇财政所
3. 景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 景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 景福镇农业服务中心
6. 景福镇林业服务中心
7. 景福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主要是三支一扶1人、原畜牧防疫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54,303,05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03,050.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50,825,101.16元相比增加3,477,948.90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而项目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56,609,83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149.11元,占总支出的21.41%;项目支出44,491,682.85元,占总支出的7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51,554,055.16元相比增加5,055,776.80 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而项目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18,149.11元。与上年15,681,592.16元相比减少3,563,443.05,减少2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日常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91,682.85元。与上年35,872,463.00元相比增加8,619,219.85元,增长24.03%,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投入较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74,71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2%。与上年50,264,055.16相比增加5,110,660.80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投入较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51,51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参公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保障各本门正常运行。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6,6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科技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4,2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文化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11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5,85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6,21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林业部门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5,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458,00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以及农林相关项目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3,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306.03元,完成预算的2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715.03元,完成预算的4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591.00元,完成预算的22.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年底未清算结算而未能作为本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4,705.63元,下降5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280.03元,下降5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13,425.60元,下降61.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例行节约要求,及2019年度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年底未清算结算而未能作为本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15.03元,占47.00%;公务接待费支出69,591.00元,占53.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15.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715.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5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5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991.20元,与上年2,340,190.33元对比减少604,199.13元,减少25.8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退休,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各部门公务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资产总额12,781,521.43元,其中,流动资5,074,815.39元,固定资产5,531,23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460,864.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3,460,864.44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781,521.43 5,074,815.39 5,531,232.30 3,826,491.85 571,644.65   1,133,095.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项目支出概况
            公开09表
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决算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 黄丕鹏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9.01.01 截止时间 2019.12.31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8,110,541.00 中央财政 8,110,541.00
省级财政 11,185,312.00 省级财政 11,185,312.00
市级财政 873,680.00 市级财政 873,680.00
下级配套 22,160,898.95 下级配套 22,160,898.95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项目支出 42,330,431.95 42,330,431.95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2.保障措施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事前预算审批、政府采购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事中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
3.资金安排程序 由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共同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填写《景福镇工程项目拨款审批表》→政府办公会讨论审核并出具会议纪要→项目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财政所予以拨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公开10表
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产出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效益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自评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强化绩效管理,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政府部门履职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公开11表
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1、单位内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机制。
2、建立绩效整改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开12表
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景福镇人民政府在编报预算的同时,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支出进度认真按照财政要求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景福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543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0.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景福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566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1万元,占总支出的21.41%;项目支出4449.17万元,占总支出的78.5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执行部门决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决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决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2、明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每个项目尽量细化,做到核定到末级支出明细;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免开管理办法等要求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可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标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2、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全镇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景福镇人民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改进三个阶段。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镇人民政府注重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通过政府服务工作促进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镇人民政府项目自评标准,本项目单位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决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整改方向。在今后的决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决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进行工作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逐步修正绩效考核指标,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决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建立更加有效的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13表
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9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任务一: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本镇经济发展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二: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 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及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四:提升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执行情况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圆满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完成了预算执行。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效益 及时足额支付单位各项正常开支,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确保了业务系统正常运转,业务规范,基金安全,各种项目资金及时发放。 执行情况良好  
生态效益 确保民生和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结转结余 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执行情况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科学制定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执行情况良好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执行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