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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11 14:04:3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2、负责管理本级范围内的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和小城乡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负责做好本级国有、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
3、督查落实县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4、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负责制定、分解和考评各部门、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8、指导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度和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面对艰巨的脱贫攻坚“大考”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以脱贫攻坚为统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克服困难,全镇呈现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疫情防控成效明显、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良好局面。
——镇域经济稳中向好。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45244万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033元,增长8.9%;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余额达3.1亿元,同比增长7.5%;贷款余额达1.9亿元,同比增长12.7%;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5669.7万元。
——兑现脱贫庄严承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以“零漏评”“零错退”“零举证”,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检查。累计实现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1451户5133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19.16%降至1.15%,与全县人民共同实现脱贫摘帽的伟大目标。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筑牢农业发展基础,东部经济干线加快推进,村组道路改扩建有序实施,内联外畅交通格局初步形成;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取得可喜成效。
——疫情防控得当有力。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陡增的形势下,全镇上下齐心协力,严守景东东南大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经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零输入”“零感染”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2019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年来,全镇上下勠力同心、夙兴夜寐、大干实干,以“绣花”精神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各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接连发动脱贫攻坚“春、夏、秋、冬”四季攻势和“百日攻坚”行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出系统推进、标本兼治,迎难而上、决战决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的良好态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面压实。当好“一线总指挥”,镇指挥部统筹调度,各村分级落实,全面推行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模式。党政群体、村组干部主动聚焦脱贫攻坚、尽锐出战,12个党政领导挂联12个村,县级17个单位、镇级18个部门401名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1580户建档立卡户,确保脱贫攻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体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搬迁”“拆旧”“帮扶”四大任务强力推进,累计分散安置151户581人、集中安置50户210人,实现户均就业1.35人以上。教育扶贫压实“双线四级六长”责任,依法实施控辍保学“四步法”,开展早婚早育、辍学问题专项整治。累计宣传教育66次、责令改正2件,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4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2人,全部进行分类安置,并对重度残疾的实行送教上门。健康扶贫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医疗救助全覆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9.02%。32种大病累计救治2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升级,服务团队同比增加1个、达到14个,团队医生同比增加2人、达到29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接受履约服务率分别达到99.04%、100%、100%、100%。农村危房改造实现清零,共排查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502户、非四类重点对象自身无力改造危房户269户,其他危房改造114户,已全部完成改造。实现了“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饮水安全保障问题销号。共排查出饮水安全保障不足的13户47人贫困人口已实现销号。2019年投入47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1件,解决5389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补齐季节性缺水短板,制定了应急供水保障方案。动员和组织各村成立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有效。聚焦产业提质。在全镇铺开,创新“合作社+支部+贫困户”模式,争取产业扶持资金,推动产业扶贫转型升级,带动贫困户搭上“脱贫快车道”。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11个新型经营主体与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580贫困户建立有效利益联结,覆盖率达100%。聚焦就业增效。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41人,有组织转移就业3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农村劳动力20人),包括聘用河道管理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294人。聚焦兜底保障。全镇农村低保贫困人口1434人,已脱贫1145人、未脱贫289人。特困人员247人,符合条件的4361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21人残疾人纳入扶贫对象,其中已脱贫445人,未脱贫76人。聚焦条件改善。13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一年来,我们致力改善软硬件设施,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建管并重提升农村面貌,花山形象大幅提升。交通网络全面提速。东部经济干线花山段毛路已基本挖通,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0公里。投入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资金50万元,养护公路93公里,道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同步实施。撇罗水库主体工程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025亿元,第八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总体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河道采砂全面停止,者干河花山段治理成效明显,9个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加速,百姓喝上“放心水”。农村条件得到改善。全镇行政村100%通硬化路、通动力电、通光纤、通4G网络,实现村级卫生室、小组活动场所100%达标。
(三)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一年来,我们狠抓经济结构的优化,立足传统优势,围绕“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规划,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立体种养、错位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特色经作产业,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年粮食产量15127吨,同比增长13.5%,产值5328万元;种植烤烟942亩,交售2250担,产值306.9万元;产鲜茶516吨,同比增加44吨,茶农创收1526万元;植桑7500亩,养殖鲜茧10772张。鲜茧产量306.18吨,总产值1381.73万元;冬农开发面积1.7万亩,产值5590万元;甘蔗等农业产业同比实现增长。严防严控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大力扶持发展畜牧业,全镇生猪存栏3.91万头,出栏2.42万头,牛存栏0.85万头,出栏0.24万头,羊存栏0.63万只,出栏0.36万只,活禽类存栏14.35万羽,出栏27.18万羽,实现畜牧业产值1.42亿元。水产养殖优势农产品实现增产,渔业产业达351万元,同比增长5.72%。林下种植实现了林业经济最大化,林下养殖开辟了绿色生态经济新模式,林业产值达3967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达3.62亿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实现贫困户每年平均增收1.4万元以上。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围绕壮大总量、提升质量两大目标,大力引进和扶持竹筷、竹炭等工业企业,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实现工业多点支撑。推动物流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科学编制花山旅游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振兴广场、营盘山等景点设施。大力推介花山杀戏等文化遗产,积极发展自驾、乡村生态、民族文化体验旅游。用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推动旅游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集聚电商产业培育智慧物流。巩固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业。鼓励家政、护理、养老、康体养生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打造优质服务业品牌。
(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一年来,我们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攀升。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面实施稳就业各项举措,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675万元支持45名农户自主创业,做好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茶叶栽培与管理、工匠培训等技能培训3425人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累计转移就业2138人,其中跨省就业346人、省内就业829人、就地就近就业9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镇1814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领取待遇人员4818人。25348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做好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追回欠薪40万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逐步扩大学前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规模。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继续实施“校安”工程,完成撇罗等3个学校厕所改造。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管理制度,实现全镇适龄青少年有学上、有保障、无辍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一对一”的关爱体系,开展送教上门17人。确保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失学辍学,不因非义务教育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健身步道、振兴广场建成开放,彰显乡镇文化自信。景东第三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在花山圆满落幕,花山镇老体协在象棋比赛中勇夺一等奖。以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保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重点,云南日报等报刊杂志多次到花山拍摄文化纪录片,杀戏、跳关龙等民间文化跳出哀牢山村,民俗文化得到有效传承。社会治理全面加强。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镇。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强化反邪教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共调处民事纠纷108件,调处成功率96%;司法调处46件,调处成功率100%。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排查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立刑事案件12起,破5起;筑牢反恐维稳防线,立治安案件17起,查处16起;当场处罚205人次,现场调处349人次。收缴射钉枪2支。征兵工作再获佳绩,输送合格兵员7人,其中大学生6人。扎实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年来,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取得了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成绩。
(五)稳步推进乡村有效治理。一年来,我们上下齐心,死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大力推进“六进六做”和“七改三清”行动,切实加强集镇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绿色生态建设力度。加强农林资源管护,深入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红利。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全力争取项目,逐步解决村组太阳能路灯安装。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面完成建设用地复垦复绿任务;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认真谋划好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治理项目。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实施退耕还林、公益林保护等项目建设,让山更绿;加强者干河流域治理,全面停止河道采砂,依法整治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让水更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严格执行各级河长河道巡视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净化和消毒的技术指导,管理使用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提高农村饮用水管理能力。着力提升村组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加强村组基础设施管理使用,以“村规民约”推动基层治理,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管理,加强自我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驻组包户人员、脱贫工作委员会、基层妇联干部、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发放围鸡围栏3700户90000米。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巾帼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文明卫生家庭”示范户评选和“爱心动力超市”积分换购活动,以评比促提高、以奖励促带动,人居环境更加宜人,乡风文明蔚然成风。
(六)政府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一年来,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等流毒影响,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牢记宗旨讲奉献,做到为民执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在“一线”掌握情况,在“一线”解决问题,全力用政府的勤奋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锤炼作风讲创新,做到高效施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依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扎实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各类督导检查反馈整改。忠诚履职讲自律,做到廉洁从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职务腐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常态化,全年省市县级主流媒体刊登信息54条。强化行政监管,以为民、务实、阳光、高效、清廉的政府形象凝聚民心、推动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59,119,202.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9,202.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51,781,99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9,202.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59,988,042.31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7,459.05元,占总支出的26.87%;项目支出43,870,583.26元,占总支出的73.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50,697,572.18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7,386.43元,占总支出的42.32%;项目支29,240,185.55元,占总支出的5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339,927.3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退休,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630,397.7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投入较大,支出增加。(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17,459.0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339,927.3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退休,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70,583.26元。项目支出增加14,630,397.7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投入较大,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8,04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与上年对比增加9,290,470.13,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资金使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42,29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9%。主要用于人大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得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8,75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得公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5,88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得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1,86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3,53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8,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得公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6,686,47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9%。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得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1,26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道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9,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453.36元,完成预算的4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511.86元,完成预算的2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941.50元,完成预算的94.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7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6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511.86元,占31.43%;公务接待费支出94,941.50元,占6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511.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511.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941.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94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927.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6,261.12元。工资调整,人员退休,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各部门公务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资产总额216,956,996.18元,其中,流动资产4,970,725.17元,固定资产211,986,271.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3,505,190.62元,其中;流动资产3,204,849.33元,固定资产增加206,710,039.95元,增加原因是:国有资产纳入计算。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6956996.18 4970725.17 2831275.01 2575275.01 256000   20915499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项目支出概况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9年部门决算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 李建成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9.01.01 截止时间 2019.12.31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63.36 中央财政 63.36
省级财政 4256.68 省级财政 4256.68
市级财政 48.34 市级财政 48.34
下级配套 18.67 下级配套 18.67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基本支出 143.10 143.10
项目支出 4243.95 4243.95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人民政府
2.保障措施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事前预算审批、政府采购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事中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
3.资金安排程序 由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共同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花山镇工程项目拨款审批表》→政府办公会讨论审核并出具会议纪要→项目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财政所予以拨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公开10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产出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效益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自评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强化绩效管理,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政府部门履职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公开1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1、单位内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机制。2、建立绩效整改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开1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花山镇人民政府在编报预算的同时,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支出进度认真按照财政要求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花山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591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花山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599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74万元元,占总支出的26.87%;项目支出4387.05万元,占总支出的73.1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执行部门决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决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决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2、明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每个项目尽量细化,做到核定到末级支出明细;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免开管理办法等要求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可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标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2、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全镇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花山镇人民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改进三个阶段。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镇人民政府注重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通过政府服务工作促进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镇人民政府项目自评标准,本项目单位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决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整改方向。在今后的决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决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进行工作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逐步修正绩效考核指标,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决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建立更加有效的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1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9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任务一: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本镇经济发展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二: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 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及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四:提升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执行情况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圆满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完成了预算执行。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效益 及时足额支付单位各项正常开支,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确保了业务系统正常运转,业务规范,基金安全,各种项目资金及时发放。 执行情况良好  
生态效益 确保民生和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结转结余 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执行情况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科学制定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执行情况良好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执行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http://www景东县花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