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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11 13:43:0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对标对表,按照贫困人口退出5条标准、贫困村退出7条标准,完成净脱贫人口306人以上,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于298人,5个贫困村出列。确保本镇建档立卡贫困户零错退,非建档立卡农户零漏评,群众认可度不低于95%。
2、继续加大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金融扶贫力度。截至目前,锦屏镇各类贷款贷出485户,2142.9万元,努力实现建档立卡户应贷尽贷。
3、加快推进村组道路改扩建、农村人畜饮水等项目,全面补齐农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短板。
4、围绕13类致贫原因,全面落实健康、教育、产业、就业等行业扶贫政策,全面统筹生态补偿、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户脱贫、村出列。
5、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与8家企业和工商户建立利益连接协议。现在已经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以会员证的形式认可会员资格,提供合作贫困户享受优先收购农副产品;提供贫困户价格优惠的苗木、种子、化肥等农产品;提供技术指导;优先录用贫困户到该企业务工,为贫困户的收入提供保障。
6、全力服务好南景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完成征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锦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锦屏镇林业服务中心、锦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锦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锦屏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锦屏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政府部门和财政所聘请的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69,408,07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08,078.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收13.12%,主要原因分析扶贫项目资金增收及人员正常增资增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76,311,742.29元。其中:基本支出52,998,777.89元,占总支出的69.45%;项目支出23,312,964.40元,占总支出的30.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支27.7%,主要原因分析是扶贫资金增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98,777.89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00.2%,主要原因分析是扶贫资金增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12,964.40元。与上年对比减支29.96%。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1)、标准化财政所建设项目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的办公用房修缮、办公设备配置,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财政所人员无办公用房的问题,并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各部门的办公设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各部门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3)、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支出350万元,完成了小组活动室建设、村道路硬化,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人居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4)、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65.63万元,主要用于①董报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已建成投入使用,提升了村民的饮水条件;②北屯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已建成投入使用,提升了村民的饮水条件;③爱心水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3.6万元,完成了1017口小水窖的建设,解决了村民的饮水困难问题。(5)、美丽乡村及传统村落建设资金支出1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黄草岭传统村落保护和对斗阁村、灰窑村、龙树村、温卜村美丽宜居乡村项目的支出,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人居环境。(6)、活动室建设资金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景范河东小组的老年活动室建设和董报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目前已经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7)、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出78.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解决村委会经济发展困难的问题。(8)、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支出321.00万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从2017年-2018年共101个,目前已经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9)、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村卫生室的设施条件,更好的服务于老百姓。(10)、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资金支出200.00万元,完成了镇内53公里完全防护栏,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老百姓出行的安全防护力度。(11)、上海援建项目资金支出180.00万元,用于灰窑村、菜户村、新民村、温卜村各4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各村能更好的完成脱贫攻坚任务。(12)、村组道路改扩建项目资金支出28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镇内11公里村组道路的改扩建,提高了村民出行的方便程度。(13)、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支出500万元,用于前所香菇基地,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增加我镇5个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14)其他扶贫项目资金支出125.4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解决了贫困户的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为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11,742.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支1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63,91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2%。主要用于政府各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人员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0,4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科技部门的人员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3,8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0,63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相关支出、全镇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3,98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的人员相关支出、全镇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3,61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及退耕还林的工作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6,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3,854,48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7%。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的人员相关支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对扶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贫困户产业发展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4,2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8900元,支出决算为304,330.69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147.69元,完成预算的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183.00元,完成预算的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27,132.47元,增长7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70.52元,增长3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861.95元,增长95.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增加,下村开展工作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多;用于接待村组干部的支出及接待脱贫检查相关工作的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147.69元,占28.64%;公务接待费支出217,183.00元,占71.3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147.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147.6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政府各部门出差开会、培训、下村开展持人扶贫及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1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1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接待村组干部及接待脱贫检查相关工作而产生的330批次4345人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736.3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7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即: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资产总额44618022.25元,其中,流动资产9875368.06元,固定资产596201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016091.06元,无形资产10361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97112.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62229.45元,固定资产增加29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项目支出概况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锦屏镇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 锦屏镇人民政府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 锦屏镇人民政府 李春宏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83.07 省级财政 83.07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下级配套   下级配套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 83.07 83.07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锦屏镇人民政府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根据绩效目标情况,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审批后支付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公开10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数量指标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 11.87公里 完毕   100%  
质量指标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验收合格 行业质量标准 完毕   100%  
时效指标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按时完成 期限一年 完毕   100%  
成本指标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 83.07万元 完毕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方便、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保障 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完毕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方便、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保障 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完毕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安全防护栏、危险路段警示桩、易坍塌路段挡墙支砌,路面清理 100% 完毕   100% 群众满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严格执行上级励行节约的规定,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及时完成
验收的有效性 根据绩效指标完成
自评结论 根据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公开1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开1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任务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同。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合计6940.81万元,支出合计763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9.88万元,项目支出2331.3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本部门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上级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有明确、细化要求,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
 
2.组织实施 一是对项目地点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进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实地测算编制概算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1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9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严格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持续推进征地拆迁,在市政建设中争取新成绩 配合做好南景高速公路征拆工作,全力做好村组公路土地林地协调,确保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如期推进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在绿色发展上续写新篇章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全力做好河道采砂治理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在发展环境上呈现新气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在服务效能上实现提升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反恐怖斗争,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再上新台阶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从85842.5万元增加到94426.82万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5374元增加到16696元,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6482元增加到29251.86元,增长9.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5218.5万元增加到7589.48万元,增长45.43%,实现人均有粮405公斤。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社会效益 确保本镇建档立卡贫困户零错退,非建档立卡农户零漏评,群众认可度不低于95%,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生态效益 关注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取得成效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按不同任务分配资金重点突出。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每季度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接受人大监督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严控结转结余 加强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支出计划,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按绩效目标表实施。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每季度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接受人大监督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和充分有效利用。 按照制定的绩效指标执行完成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