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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6 15:30:4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景东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集保健、临床、管理、培训、信息统计、健康教育于一体、录属于公共卫生机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上级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保健、医疗、基层指导、培训、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等职责,以“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契机,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提高生命质量为重点,以保障全县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不断巩固提高妇幼保健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覆盖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院现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260平方米,病床编制8张,实际开放病床53张。人员编制53人,现有职工67人;在职在编49人,其中卫技人员44人,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17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12人;本科16人、大专27人、中专及以下6人;高级工4人,会计1人;临时工18人;院内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保部、护理部、药剂科、计划生育科、医技科、后勤保障科、保卫科、设备科13个科室。医疗用主要设备有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多参数监护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三氧治疗机、红外线乳腺诊断仪、新生儿辐射抢救台、制氧机、全血多元素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BC-5180、磁微粒化学地光检测仪、普迈德POCT检测仪、全自动阴道分泌物生化检测仪、儿童发育分析系统、经皮测胆红素仪、儿童听力筛查仪、儿童弱视治疗仪、儿童智力筛查系统、产后康复治疗仪、妇科治疗仪、电子阴道镜、胎儿母亲监护仪等等。
二、妇幼卫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住院分娩率为99.07%(责任目标98%);农村住院分娩率为99.14%(责任目标99%);
2.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3.71%(责任目标70%);
3.孕产妇死亡率为37.14/10万(责任目标≦43/10万);
4.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95.5%(责任目标83%)、听力筛查率达94.43%(责任目标85%);
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责任目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责任目标100%);
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5.26%(责任目标8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85%(责任目标89%);
7.婴儿死亡率5.9‰(责任目标≦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66‰(责任目标≦8.3‰);
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任务数的91.15%(责任目标100%)
9.剖宫产率36.8%(责任目标25%)。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医院行政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结合我院绩效工资管理,细化各科室目标管理内容,明确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制书,进行职工个人绩效管理。
2.认真开展全院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加强党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院党支部制度建设,做到了各种记录完善,档案规范,响应局党组的各项号召,扶贫、捐款、捐物及时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
1.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每半年进行一次行风调查,全年行风建设综合满意度达97.6%;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自觉抵御不正之风,全院年内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无一例向病人索拿卡要现象发生。
2.党风廉政建设:我院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十九”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单位凝聚力。
(三)建档立卡登记住院报销情况
2018年我院收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06人,共减13.3万元
(五)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完成情况
1.全县2018年建立纸质档案331795份,建档率为90.31%,规范电子建档327201份,电子建档率89.06%(责任目标80%),其中动态记录档案85520份,动态使用率25.77%。
2.孕产妇系统管理
产妇总人数2670人,活产数2691人。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2593人,健康管理率96.3%(责任目标92%),孕产妇2476人进行系统管理,管理率达92.01%(责任目标92%);早孕检查2476人,早孕检查率92.01%(责任目标92%);住院分娩2666人,住院分娩率达99.07%(责任目标98%);农村住院分娩2443人,分娩率达99.14%(责任目标98%);剖宫产991人,剖宫产率36.8%;高危孕产妇筛查1181人,筛查率43.9%;高危孕产妇管理1181人,管理率100%(责任目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1181人,住院分娩率100%(责任目标100%);产后访视2612人,产后访视率97.06%(责任目标85%);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37.16/10万(责任目标≦43/10万)。
3.儿童系统管理
0-6岁儿童数22994人,进行健康管理人数21904,管理率95.26%(责任目标89%);3岁以下儿童数9761人,系统管理8868人,管理率90.85%(责任目标89%);5岁以下低体重儿122人,发生率7.45%(责任目标8%),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61人,生长发育迟缓率3.7‰(责任目标9‰);新生儿访视人数2612人,访视率97.06%(责任目标97%),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 (责任目标0.5‰),新生儿死亡11人,死亡率为4.0‰;婴儿死亡16人,死亡率5.9‰(责任目标5.6‰),5岁以下儿童死亡25人,死亡率9.2‰(责任目标8.3‰);新法接生2670人,接生率100%;围产儿出生缺陷人数19人,出生缺陷发生率64.16‰。
(六)搞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我县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采血工作。2018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我县共计采集送检新生儿筛查合格血片数2570份,筛查率为95.5%(责任目标83%),无阳性病例发生;新生儿听力筛查共2541人,筛查率达94.47%(责任目标85%),初筛阳性120人,复筛79人,复筛阳性16人,参加省级确诊14人,最终确诊10人,治疗4人。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018年紧紧围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八大功能”开展工作,
进一步巩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利用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为载体,努力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县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58对,完成率89.07%(责任目标1300对);负压吸引术569例,钳刮术971例,药流825例,麻醉流产1955例、放环577例、取环556例、女扎11例。发放避孕套259200只;短效避孕药10500板,避孕膜2220本,栓、凝胶共265盒,发各医疗机构宫内节育器940付;全县宾馆、药店、服务场所全部摆放安全套106400只;免费发放叶酸片2167人次(责任目标2600人次),完成任务数83.3%。
(八)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重点筛查、母婴阻断、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置。2018年共组织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院长及妇产科、检验科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2次,共计培训79人次。信息统计按月收集监测资料汇总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检测2386人(责任目标3500人),完成任务的68.19%,检出阳性3人,其中3人是既往确认感染,今年重复怀孕。今年共管理阳性孕产妇3人,行人工终止妊娠3人,今年出生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0人,今年共管理HIV阳性孕妇所生儿童1人,满18月龄阴性结案1人。
梅毒检测2386人(责任目标3500人),完成任务的68.17%,共管理梅毒阳性孕妇10人(今年检出阳性孕产妇2人,原阳性怀孕8人),终止妊娠1人,分娩7人,继续妊娠2人,今年出生婴儿7人,管理7人,所生儿童给予预防性阻断治疗;今年共管理梅毒孕产妇所生儿童12人(往年遗留9人)。
孕产妇乙肝检测2386人(责任目标3500人),完成任务的68.17%,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47人,共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分娩58人,所生儿童58人给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
新婚登记人群3864人,HIV抗体检测3749人(责任目标95%以上2400人),完成任务的97.02%,查出阳性4人(男3人,女1人),梅毒免费检测3749人,完成任务的97.02%(责任目标95%以上2400人);检出梅毒阳性7人(男1人,女6人)。
完成上级下达我院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任务。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 567人(责任目标600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400人(责任目标110人);结婚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1087 人
(责任目标600人);PITC检测7012人(责任目标6000人)。
(八)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继续加强出生证明发放管理工作,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专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严格核对有关证明材料,实行电脑化管理,2018年,共申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2020张,上年底库存2242张,合计4262张,医疗保健机构内当年出生首次签发2534张,换发42张,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发123张,补发52张,废证11张。共使用2762张,库存1500张,废证率0.4%,废证率控制在指标之内。
(九) 认真开展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2018年新婚登记3864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3621人,婚检率93.71(责任目标70%),其中男性检查1810人,女性检查1810人,检出疾病人数64人,其中男性40人,女性24人。
(十)逐步开展“两癌”筛查工作
2018年完成20-64岁农村妇女病筛查21459人次(责任目标20431人次,筛查率60%),筛查覆盖率63%,完成农村妇女免费乳腺癌检查7496人次(责任目标8367人次,目标人群覆盖率40%),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36%,完成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7496人次(责任目标8367人次,目标人群覆盖率40%),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36%,完成省级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1000人次,其生殖道感染1517人,滴虫性阴道炎176人,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316人,细菌性阴道病1261人,CIN2、CIN3(宫颈高级别病变) :18人(转诊),AIS(原位癌转诊):2人,636人乳腺疾病需跟踪,随访,乳腺不典型增生8例(转诊),并全部指导在适合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十一)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
2018年我县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新增项目县,11月份起动,安定镇、大街镇、花山镇为我县免费发放营养包的三个镇,共发放儿童营养包64710包(半年),适龄儿童461人,12月份未服10人,有效服用率97%。
(十二)加强新农合、医保管理,确保群众得实惠
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保工作制度,严防科室虚假报账,严禁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
(十三)加强人员培训
集中各乡镇幼保健人员进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化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全面培训;全年共办培训班 2期,培训 18个学时,培训妇幼人员 149 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县、乡(镇)、村级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形成了妇幼卫生三级网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十三)强化督导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我院强化对全县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指导,制定了下基层实施方案,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妇幼卫生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质量控制,年内到各乡镇指导达296人次。
(十四)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我院高度重视各科室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传染病相关法法律法规,要求各临床科室发现传染病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进行上报。
(十五)加强临床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对各科室实行服务质量目标管理,与各科室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了各项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了院内交叉感染,通过狠抓医疗质量,确保了医疗安全。
2.2018年选送3名青年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3.全院在编职工实行绩效管理,实现了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工作制度。同时提高了临聘人员的福利待遇,实行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使临聘人员能安心本职工作。
(十六)后勤财务工作
加强财物和药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会计法》,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统收统支,增收节支,加强收支管理,不坐支和不公款私存,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今年门诊共接诊55642人次;住院2136人;住院分娩595人,门诊人次及住院人次较上年同期有明显增加;业务收入1006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66万元,占总收入的26%。
(十七)做好包村工作,提高帮扶力度
按照县委办包村工作要求,开展花山镇淇海村对口帮扶。2018年院领导班子共9次带队深入花山镇淇海村开展帮扶工作,单位帮扶干部40人,结对贫困户93户,赴挂钩点走访贫困户335人次,走访贫困户93户。单位直接投入10.9万元,用于花山镇淇海村委会厨房、大门、挡墙等建设5万元。本院职工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约2.5万元,到扶贫点帮扶差旅费 1.1 万元,物资折款2.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派出两名驻村干部常驻花山镇淇海村进行帮扶。
(十八)加强综治、普法及安全生产工作
1.综治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安定,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拟定综治工作计划,与全院职工签定了《综治目标责任书》,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4次。
2.按照县普法办工作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学习培训考试。通过学习,促进了依法治医、依法治院和依法治县工作。
3.年初与全院职工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兑现,组织安全隐患排查2次,未发现安全隐患。我院无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2016年10月起归入社保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8,457,87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9,123.42元,占总收入的45.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051,543.40元,占总收入的54.4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208.69元,占总收入的0.09%。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13948.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8285.56元,占总收入的48.82%,事业收入:9030611.96元,占总收入的:50.98%,其他收入:35050.63元,占总收入的0.20%。总收入与去年相比增加:743927.36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259162.14元;医疗业务收入增加:1020931.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公卫资金投入减少;二、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07,313.18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1,824.03元,占总支出的97.19%;项目支出485,489.15元,占总支出的2.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7345937.07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4106.26元,项目支出:2581830.81元。2018年与2017年总支出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基本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2057717.77元(其中:单位自筹资金开支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9156.09元,财政拨款支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26404.05元;公用经费开支增加:935500.47元);项目支出2018年比2017年减少:2096341.66元(原因:2018年有200多万元项目支出调整为预拨款支付列入“其他应收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21,824.03元。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是:14764106.26元,基本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2057717.77元(其中:单位自筹资金开支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9156.09元,财政拨款支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26404.05元;公用经费开支增加:935500.4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489.15元。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581830.81;项目支出2018年比2017年减少:2096341.66元(原因:2018年有2283782.53元项目支出调整为预拨款支付列入“其他应收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4,218.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8224.25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394006.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26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32,35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6,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2.农林水(类)支出25,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驻村扶贫人员交通及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由于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61.88元,完成预算的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61.88元,完成预算的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15500.00元,增长/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538.12元,增长/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1.8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1.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61.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保障妇幼卫生工作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部门资产总额25,651,567.17元,其中,流动资产12,095,812.14元,固定资产13,555,755.03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12月31日止,景东县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2986851.40元,其中:流动资产:8988279.37元,固定资产:13998572.03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4715.7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07532.77元,固定资产减少:44281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6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217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651567.17 12095812.14 13555755.03 7880006.87 167000.00 0 5508747.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公共卫生科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公共卫生科 苏伟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8.01.01 截止时间  2018-12-31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485489.15 中央财政 485489.15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公共卫生 485489.15  485489.15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保障措施  安排人力,安排资金
3.资金安排程序  按照工作完工进度支付资金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100%  100%  90%  100%  100%  无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有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有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是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按时完成
验收的有效性  达到预期目标
自评结论  达到预期目标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无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无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无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无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是景东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收,集保健,临床,管理,培训,信息统计,健康教育于一体,录属于公共卫生机构。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公共卫生单位,收支主要来源于财政,其次有开展临床业务的医疗收入,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收大于支,略有结余。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制定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促使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认真研究项目的祥细情况,掌握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  安排人员对照项目要求实地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应用于单位考核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公共卫生  达标  相符  无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达标 相符  无 
社会效益  有 达标  相符  无 
生态效益  达标 相符  无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  达标   相符 无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有  达示   相符 无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有   达标 相符  无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达标  相符   无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有   达标 小于年初预算  无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达标  相符  无 
严控结转结余  达标  相符 无 
项目组织良好  有 达标  相符  无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达标   小于年初预算 无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达标 相符  无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达标   相符 无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达标  相符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景东彝族自治县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