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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3 20:43:5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2018年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主要职能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抓好全校师生的教育教学及德育安全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收入合计18,826,05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3,851.8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05.17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464.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43,844.69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3,844.6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085.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43,84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085.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8,106.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增加1483347.4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奖励金的支出3600元、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支出2300元、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支出150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607,36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商品与服务支出、助学金及奖励金等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5,66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伤、失业保险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6,76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7,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学校位于城区有接待但是未发生相关的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学校位于城区有接待但是未发生相关的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6,134,253.79元,其中,流动资产854,515.92元,固定资产15,279,737.87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63610.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3872.54元,固定资产增加15,279,737.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134253.79 854515.92   13207024.19     2072713.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9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221,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我校的主要职能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等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收入合计18826056.97元,上年结余260725.77元,支出18943844.69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校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上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取长补短,弥补过去的不足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组织实施  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会,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区域学校布局规划,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领导重视抓好项目实施;工作人员细心负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无 无  无   
社会效益 推进了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  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完成率达100%   
生态效益 无   无 无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完成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  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  预算编制科学、配置合理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及时对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  我校2018年度基本支出为18943844.69元。  基本支出合理完成,充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各分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有力,确保重点任务完成目标。  良好 履行部门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得到有力保障。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  “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重点行政成本得到大力控制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6年年末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3月底前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6月底前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0%,9月底前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80%,10月底前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90%,11月底以前累计执行进度达到100%。   2018年资金结余为142938.05元,比上年减少了117787.72元。 按既定支付进度执行,执行有效。   
严控结转结余 严格控制结余结转数,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结余资金管理。   2018年资金结余为142938.05元,比上年减少了117787.72元。  结转结余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资金沉淀。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开展绩效自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开展绩效自评。  有力保障了主要职责的完成和事业发展。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严格按要求开展接待相关工作。 “三公”经费共计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  降低行政成本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从制度上加强预算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理合规。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已实施《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保障了主要职责的完成。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切实履行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部门2016年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并将预决算公开情况报主管部门。  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对2018年部门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对其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对部门国有资产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充分有效利用。   按要求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是否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价值增幅比较大的原因是锦屏镇中学固定资产与中心小学分开,完善相应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