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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17:08: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1000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和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4.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5.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
7.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三合水库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完成初设报告的报批;继续推进礳刀河、三棵桩、湾河3座小(一)型水库和董报河董报村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完成礳刀河水库可研报告的编制;适时完成三棵桩、湾河水库可研报告的审批;完成董报河董报村段治理工程初设报告的编报。
2.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青龙水库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枢纽工程、渠道工程建设;加快李仙江景东段(川河)治理工程,争取年内完工;继续开展水源工程建设,撇罗水库工程年内完成投资2251万元,金鸡林水库工程年内完成投资7000万元。争取开工三合水库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000万元;继续开展景东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92.1万元;实施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巩固提升完善配套4.5万人。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与制度建设力度。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总目标,围绕“整体突破”总基调,锁定“八大工程”总抓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狠抓党建工作,以党建的新突破,为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4.全面推进各项水务工作。认真抓好水务常规工作,严格按照所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有序的推进水土保持治理、防汛、水政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水库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水资源管理站;
  3.水土保持工作站;
4.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5.水库管理局;
  6.川河大沟管理所(属差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3,240,487.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23,727.84元,占总收入的92.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16,760.08元,占总收入的7.90%。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2,934.59元,减少26.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5,948,80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3,370.73元,占总支出的43.04%;项目支出20,475,435.36元,占总支出的56.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393,299.68元, 减少32.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3,370.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3,462.47元, 增加14.70%,主要原因是扶贫发生的公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75,435.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76,762.15元, 减少48.6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特大防汛费支出205,342.81元,用于汛期防汛支出。
2.水利工程建设支出986,760.08元,用于水库渠道建设方面的支出。
3.其他水利支出1,430,000.00元,用于川河大沟电站增效扩容及川河防洪整治工程支出。
4.扶贫支出17,853,332.47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小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及水利工程养护工程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37,87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9%。与上年对比减少8,882,203.80元, 减少21.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20,84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8,74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失业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34,57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55,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068,64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6%。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6,2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43.41元,完成预算的1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016.41元,完成预算的1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27.00元,完成预算的5.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5,928.36元,下降6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859.36元,下降5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69.00元,下降78.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16.41元,占73.28%;公务接待费支出8,027.00元,占2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16.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16.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以及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80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582.50元, 增加22.80%,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16,750,704.02元,其中,流动资产112,162,646.22元,固定资产4,453,565.59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7,976.01元,减累计摊销73,483.8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59,284.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110,915.26元,固定资产增加313,877.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134,492.21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8,409.6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6,750,704.02 112,162,646.22 4,453,565.59 1,793,538.39 1,190,797.70   1,469,229.50     134,492.2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63,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1111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