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18 22:46:3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第一部分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中、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小学义务教育工作,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1. 负责拟定学校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积极协调、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
  3. 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积极配合各安全监管部门,及时主动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向家长、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发挥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负责学生的营养午餐供应管理、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制度,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卫生、合理的营养午餐及膳食。
  5. 积极配合卫生保健、疾病预防部门开展学生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发挥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工作。
  6. 负责学生(寄宿生)的监督工作,保障安全、卫生,做好防火、防盗,为寄宿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7. 负责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8. 负责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小学义务教育的调查研究和教研活动,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推动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小学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9. 负责管理学的教室、宿舍、场馆、场地、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负责学校在建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经费,规范财务管理。
  10. 负责对各村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安全生产、营养午餐、学校食堂、寄宿生管理、儿童卫生保健、教师管理、基建项目、校产、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1. 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教学质。
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管理。
4、校建工作。
5、认真做好义教均衡发展、扶贫攻坚相关工作。
6、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7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297,14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297,140.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减-9.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在财政拨款中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426,26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2,975.17元,占总支出的98.82%;项目支出 193,292.43元,占总支出的1.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减-10.51%,项目支出增减154.3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在财政拨款中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32,975.17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1.9%,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在财政拨款中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292.43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54.3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资金到账缓慢,未支付,到2017年度才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92,26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对比增减-8.0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工资不在财政拨款中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3,777,71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培训、学生助学金及学校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52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教师师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03,55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90,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1,968.00元,完成预算的-8.66%。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968.00元,完成预算的-8.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037.21元,增长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37.21元,增长6.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出31,96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9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31,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0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本镇内开展教学教研人员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4,566,836.21元,其中,流动资产 199,218.14元,固定资产14,367,618.07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 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137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137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4,566,836.21 199,218.14 14,367,618.07 11,881,135.21 0.00 0.00 2,486,482.8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2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2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景东县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