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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景东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19 15:02:2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2018年景东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景东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景东县财政局汇总,景东县
2018年景东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景东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景东县财政局汇总,景东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景东县部门(包括本级/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景东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215.43万元,较上年减少312.35万元,下降2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5.35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为6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7.68万元,下降17.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656次,共计接待113,608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69.33万元,下降22.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30万元,增长15.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43万元,较上年减少172.62万元,下降23.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7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安排费用5.35万元,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018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除公安局购置二辆执法执勤用车外,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比2017年度新购一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部分公务用车已无法继续使用,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5辆,主要是下划车辆增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9.33万元,下降22.58%;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减少137.68万元,下降17.82%。
    附件:1.景东县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018年景东县“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景东县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xls